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興航勞資協商破局 工會今赴勞部陳情

人氣: 16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2016年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復興航空全面停航後,公司即將解散,約一千七百名員工面臨資遣,23日召開首場勞資協商會議,復興航空企業工會指出,會議過程不斷被刁難,不滿半小時,宣告破局,決議今率領百名員工上街頭,赴勞動部陳情。復興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表示,「我必須很遺憾地告訴大家,這次協商不是破裂,是沒有達成協商,根本沒有協商。」

23 日早上,復興航空與工會舉行首場勞資協商會議,但協商最後宣告破局。(中央社)
23 日早上,復興航空與工會舉行首場勞資協商會議,但協商最後宣告破局。(中央社)

工會訴求除了資遣費外,每位員工另加50萬作為補償;另外,必須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60日前應預告員工,離職日應該為明年1月21日。

興航企業工會指出,22日抗議後,執行長劉明東同意與他們提供的20人名單進行協商會議。但23日資方又再對20人名單提出異議,劉執行長翻臉不認帳。他們要求對23日會議錄音錄影以確保雙方權益時,劉執行長強勢表態不願意錄音錄影,認為被刁難。

工會表示,要求興航與他們進行實質勞資協商;若有新買主,要求該公司與他們簽訂團體協約,確認優惠資遣方案以及留任員工之勞動條件;若無新買主,請該公司與他們商議優惠資遣方案。

龐閔憶表示,「走上街頭我們都不排除,只要可以讓我們把聲音傳達出去,把訴求傳達給公司,我們都會試。」

復興航空表示,對於勞資協商未順利進行,感到遺憾,公司成立以來,所有員工陪伴公司度過一個又一個難關,後續資遣將絕對依《勞基法》進行辦理;目前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的勞資自主協商期間,公司絕對有誠意聆聽員工訴求,將會持續釋出最大善意溝通。◇

責任編輯:宇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