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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房主稱 買房面積被經紀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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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雪多倫多編譯報導)惠蘭(Pam Whelan)女士2007年在卡爾加裏買下房子時,當時覺得很滿意:房子位置好、面積大、佈局好,且在當時火熱的房市中,標價 80萬也很合理。

據Global News報導,但她在5年後想要賣房時才知道實際面積並非當初多重上市系統(MSL)上標明的2,580平方呎,而是只有2,094平方呎,縮水近1/4。

後來證實,賣方經紀克拉克(Lori Clark)最初正確列出了該物業的面積,但後來那個掛牌過期後重新上市,更改了面積。惠蘭遂向亞省房地產委員會RECA投訴。

RECA調查後認為,該物業的面積被誤登,因此給克拉克發了一份警告信。但RECA表示警告信並不是一種制裁。他們認為經紀的錯誤並沒有給客戶帶來經濟上或其它方面損失。

RECA告訴惠蘭,沒有任何證據顯示經紀有意這樣做。

但惠蘭表示,她曾為該物業上做了大量的升級裝修,相信會使房子進一步增值。但為她訴訟所做的房產評估報告認定該物業僅比原來她支付的房款升值了40,000元,雖然她做了大量的升級。而惠蘭最終在2014年賣掉她的房產時才得到77.5萬元。

沒有國家測量標準

物業面積大小的爭議在加拿大各地都時有發生,部份是因為測量標準在各省混雜不清。Go Public調查發現,地產經紀有不同測量指南,不同的解釋。有些包括露臺(Patio)和陽臺,而有些包括涼臺(Deck)和公寓停車位。

在埃德蒙頓,誤導性的公寓面積在過去的兩年已導致1,000多宗投訴。賴利(Michael Reilly)在埃德蒙頓的公寓面積在買的時候表明是1,004平方呎,但賣的時候才知道只有940平方呎。

賴利估計他賣房時損失了幾千塊錢,但在小額法庭上他敗訴了,因為在MLS上有小字列明,「此信息可能不准確」。

RECA認為賴利的房產經紀是有失誤,但房市遵循買者自負的原則,要確保花錢買到想要的東西是買方的責任。

購房者如何保護自己

加拿大房地產協會CREA,正在研究推出商業建築面積的國家測量標準,但對住宅物業還沒有這樣做。

溫哥華地產律師亞瑟(Ron Usher)說,在火熱的房市,虛報面積是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因此買家應該要求經紀給出書面的和能核實的證據。對於大多數地產協議上的小字,亞瑟建議買家把它劃掉,改而寫明你的意願。

另一種方法是聘請專業測量公司對面積進行測量。但溫哥華的一家測量公司稱,他們的測量設備在技術上很精確,但他們並非對不同的物業都採用同樣的標準。他們認為地產行業應該明確測量居住面積的方法。

惠蘭還投訴了自己的經紀普裏查德(Larry Pritchard),她認為確保她買的房屋面積準確是他的責任。但RECA能做的也只是給普裏查德發了一封批評信。惠蘭雖然最告了兩名經紀,但最終因為費用太高而放棄訴訟。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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