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慎坤:「反黨」究竟是甚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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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4日訊】近日,輿論針對任XX發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輿論攻勢,其言辭之激烈攻擊之凌厲幾十年未曾有過,特別是「反黨」「反黨言論」「8000萬黨員的恥辱」「黨性的泯滅人性的猖狂」「羊有跪乳之恩鴉有反哺之義」等等字眼,把人一夜拉回到那個恐怖又血腥的時代。

何為「反黨」?沒有人能夠解釋清楚,黨的公開文件和國家法律,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或法律界定,只是掌權的人認為與自己看法或行動不一致,或者是媒體上發一篇定罪的文章,就很可能被冠上「反黨」的罪名,從而莫名其妙被打成所謂的「反黨分子」。

反黨在歷史上是一個很嚴重的罪名,而且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犯罪行為。通常情況下,黨是代表人民大眾的,是與人民利益一致的,按照這樣的邏輯關係,反黨必然是反國家反人民,這就是典型的反革命罪行。黨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更是不允許任何人攻擊和懷疑的。即使談論黨的政策方針的教訓,也可被視為攻擊黨醜化黨。

在那個恐怖又血腥的時代,「反黨」「反黨言論」「分裂黨」「反黨集團」等等,都是很嚴重的罪行。新中國成立後,高崗、饒漱石、胡風、彭德懷、鄧拓、吳□、廖沫沙、劉少奇、鄧小平、習仲勳、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林彪、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以及張志新、遇羅克、林昭等等等等數不清的黨政軍高官和知識份子,都被貼上過「反黨」「反黨集團」標籤,也紛紛被打成「反黨分子」。

翻開姓黨的《人民日報》,發現建國後最早被打成「反黨集團」的是高崗、饒漱石集團。在1954年2月召開的中共七屆四中全會上,高崗、饒漱石被揪出來,1955年3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通過了《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1956年1月1日,《人民日報》發表的《為全面地提早完成和超額完成五年計劃而奮鬥》社論,第一次公開宣佈「高饒反黨集團」。這個集團後來擴大為「彭德懷、高崗、習仲勳反黨集團」。

高崗、饒漱石之後,作家胡風被打成「反黨集團」。起因是胡風向中共中央政治局送了一份30萬字的《關於幾年來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就文藝問題陳述不同意見,1955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共中央提交《關於開展批判胡風思想的報告》,要求對胡風的文藝思想進行公開批判。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批准了這個報告。5月13日,《人民日報》刊登為「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毛澤東還為此寫了編者按語,斷言胡風等人是「一個暗藏在革命陣營的反革命派別」,「是以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恢復帝國主義國民黨的統治為任務的」。5月18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胡風被捕入獄,並在全國各地逮捕路翎、牛漢等92名作家。緊接著,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揭露、批判、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的運動,2100餘人受到牽連。

隨著反右派鬥爭的深入,一大批在「整風」運動中曾發言甚至根本沒有發言的人,也被打成「右派份子」和「反黨集團」。「反黨集團」人數最多的就是文藝界。1955年9月30日,中國作家協會就將作家丁玲、陳企霞定為「反黨集團」。這個集團包括丁玲、陳企霞、馮雪峰、艾青、羅烽、白朗、陳明。1958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宣傳部向中央作了《關於李之璉、黎辛、張海、崔毅反黨集團處理意見的報告》,將對丁玲等人的處理有不同意見的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長兼中宣部機關黨委書記李之璉、中宣部機關黨委副書記黎辛等打成「反黨集團」。7月2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批准了這個報告,稱「這個反黨集團的罪惡活動,主要是以陰謀手段推翻中央1955年12月對作協黨組關於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報告的批示,策動丁玲、陳企霞反黨集團向黨進攻,以及否定肅反運動,執行保護壞人、打擊積極份子的惡毒政策。」

民主黨派中除了最著名的「章(伯鈞)羅(隆基)反黨聯盟」外,還有「陳銘樞反黨集團」。1958年8月在廬山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八屆八中全會上,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等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緊接著,又從中央機關和各省市揪出了一大批「反黨集團」。

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反黨集團」更是層出不窮。總政治部主任譚政「反毛澤東思想」被打成「反黨宗派集團」,1962年中共八屆十中全會後,習仲勳、賈拓夫、劉景范等因小說《劉志丹》,被打成「習仲勳反黨集團」,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孫冶方、張聞天等提出尊重價值規律等問題被打成「孫冶方、張聞天反黨集團」,重慶市蕭澤寬、李止舟、廖世俊(廖伯康),因向中央反映四川大量餓死人的真實情況,被打成「蕭李廖反黨集團」。

文革時期,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就被打成「彭羅陸楊反黨集團」,北京市委書記處書記鄧拓、北京市副市長吳□、北京市委統戰部部長廖沫沙,因寫《三家村札記》,被打成「『三家村』反黨集團」。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文革後期,原來把無數人打成「反黨集團」的人,也被打成「反黨集團」,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林彪反黨集團」和「江青反黨集團」。

歷史上的「反黨集團」在「四人幫」倒台後,絕大部份都得到徹底平反。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決定為「彭德懷反黨集團」平反。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指出:「廬山會議後期,毛澤東錯誤地發動了對彭德懷的批判,進而在全國錯誤地開展了『反右傾』鬥爭。八屆八中全會關於所謂『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反黨集團』的決議是完全錯誤的。」

1979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組織部《關於為小說<劉志丹>平反的報告》,指出《劉志丹》不是反黨小說,習仲勳等同志對如何改好這部小說發表意見是完全正當的,根本談不上甚麼反黨陰謀集團活動。利用小說《劉志丹》進行反黨活動一案,是康生製造的一起大錯案,應予以徹底昭雪平反。1980年1月5日,中共中央批復同意中共陝西省委《關於為所謂「彭、高、習反黨集團」問題徹底平反的請示報告》,認為所謂「彭德懷、高崗、習仲勳反黨集團」的提法,純係誣蔑不實之詞,應一概推倒。1980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又發出《關於為所謂「習仲勳反黨集團」平反的通知》,認為所謂的「習仲勳反黨集團」純屬不實之詞,強加給他們的反黨罪名應予推倒,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對於毛澤東親自定性、牽連甚廣的「胡風反黨集團」,中共中央和有關部門也逐步平反。1978年底,有關部門撤銷對胡風關於無期徒刑的原判,宣佈釋放。1980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批轉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的複查報告》,認為「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件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將有錯誤言論、宗派活動的一些同志定為反革命分子、反革命集團的一件錯案,中央決定予以平反。凡定為胡風反革命分子的人一律改正,恢復名譽。凡因「胡風問題」受到牽連的,要徹底糾正。198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又發出《關於為胡風同志進一步平反的補充通知》,說有關部門近年來對胡風的文藝思想等方面的幾個問題作了複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同意複查結論,對其文藝思想、宗派等問題作了澄清和說明。這樣,「胡風反黨集團」不僅獲得了政治上的平反,文藝思想等方面也得到了徹底的平反。

曾被定罪以小說反黨的習仲勳晚年痛定思痛,提議制定保護不同意見的法律,習仲勳指出:「從黨的歷史看,不同意見惹起的災禍太大了!『反黨聯盟』、『反革命集團』、『右傾投降』、『左傾投機』等等,我經歷過的總有幾十起、上百起,但最後查清楚,絕大多數是提了一些不同意見,屬於思想問題,有不少意見還是正確的。……因此,我想,是否可以制定一個《不同意見保護法》,規定甚麼情況下允許提出不同意見,即使提的意見是錯誤的,也不應該受處罰。」

「我說的保護,是指保護不同意見者的一切權利,不受刑罰,也不受其他處分,這樣才能讓人暢所欲言……這是一條很難掌握的界線。例如,改革之初,我在廣東省工作,建議中央批准設立經濟特區,當時就被一些人斥為『向境外資產階級投降』。如果對現行政策提一些不同意見,就是反黨、反社會主義,那還有可能改革嗎?」

——轉自:牆外樓網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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