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重新規定地價 地價稅累進起點調整為118萬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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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縣府稅務局表示,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一次,繼102年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後,地政機關已完成105年重新規定地價作業,該局據此核算105年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為118萬3,000元,較102年97萬2,000元略為增加。

有關3年一次重新規定地價作業,地政機關參考過去3年土地市價變動,並綜合考量社會經濟狀況、影響區域地價等因素辦理評定,本縣105年公告地價平均調幅29.29%,而今(105)年底11月開徵之地價稅,將適用新的申報地價發單課徵。

稅務局說明,本縣部分土地的公告地價調整後,民眾持有的土地筆數或面積就算沒有任何變動,地價稅也可能因為公告地價及「累進起點地價」變動而有所增減。民眾持有的土地若有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稅率或其他減免稅地等,請記得於105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105)年度即可適用,減輕地價稅負。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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