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八口遭迫害 內蒙古曾顯東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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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13日訊】內蒙古多倫縣曾顯東女士,全家八口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江澤民犯罪集團的肆意拘捕、非法關押、酷刑虐待、奴役,甚至是精神虐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曾顯東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兩高」已簽收其《刑事控告書》。

下面是曾顯東女士的《刑事控告書》的部份內容。

修煉法輪大法受益的事實

我在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我經常頭暈、頭痛,經常感冒、胃痛、神經衰弱,夏天手也因血熱爆皮,一層一層地脫皮,甚至脫到手指肚、手掌能看到紅肉,腳發熱,尤其是夏天,熱得無法入睡,睡前得放在冰涼的涼水裡好長時間,才能睡覺。

整個學生時代,平時常吃藥,寒暑假對學生來說應該是休閒、娛樂的日子,而對我來說卻是喝湯藥的苦日子,而且吃了很多藥也不見好轉。當時才二十多歲的我,沒有一點年輕人的活力,心情壓抑,苦不堪言。自從煉功一段時間後,身體上所有的病狀都消失了,而且渾身輕鬆,生活也充滿了陽光。

我的母親季蘭榮也是經常吃藥,心肌炎,心絞痛,不能幹累活,後來她的小腹處長了個硬包,經常疼痛,因為家裏生活比較拮据,還要供五個女兒上學,所以有時只吃點止痛或消炎藥硬挺著。

一九九六年,母親也開始修煉法輪功,一身的病也全部消失了。母親和我終於擺脫了病痛的折磨,一家人其樂融融。家裏人看到我們的變化,相信法輪功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也相繼開始煉法輪功。

上班期間被非法綁架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正在上班,松山區派出所指導員王景合(音)還有兩個警察,拿著他們編好的保證書,讓我在保證書上簽字,我拒簽,他們強行把我帶到派出所,到了下午他們捏造罪名,把我和幾個學員送到赤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遭「量門」酷刑

在看守所期間,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因在那裏煉功,受到了看守所警察的酷刑折磨,有個姓王的女警察輪番打我們耳光,當時我的牙被打出血。有一個姓苗的警察,用了全身力氣打我們,當時我的臉被打得失去知覺,臉上留下他的手印一天後才下去。

另一監室裡的法輪功學員也因為煉功,受到了看守所警察的毒打。赤峰市看守所有一種叫「量門」的酷刑,兩隻手從鐵門上下橫樑上穿過,傾斜抱著鐵門,然後在外面用銬子銬住兩手,用兩種方式:一種是貓著腰,蹲不下,也站不起來,有個叫白景珍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只因煉功,就被用過這樣的酷刑;另一種是一隻手在上(手被控了起來),一隻手在下,抱著鐵門,斜銬在鐵門上,只要稍一動,銬子就會越來越緊。

銬「電門」

有一次,我煉功時,一個姓馬的警察把我銬在電門上,銬了幾個小時,上面那隻手被控得發紫,同監室的其他人看了後都急了,有的掉下了同情的眼淚,哀求所警把 我的手銬打開,說再不打開,手就殘廢了,警察看看我,問我還煉吧?我說煉,他摔門就走了,一直到換另一班時,才給打開。當時我的手已無知覺,後來我的小指發麻沒知覺,一個多星期才恢復。

他們還把手銬豎起來,一邊掛上走廊牆上方的暖氣管子上,另一邊銬在手腕上(胳膊向上舉起),腳尖著地,一直銬到手和胳膊發麻了,才給放下來。

除了受酷刑外,每天還要被迫做奴工「挑豆子」,從早挑到晚。

讀高中的四妹和小妹被非法開除學籍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我和母親、二妹、四妹、小妹及市區的幾個學員去北京上訪,在北京灤平火車站被劫下火車。回來後在松山區公安局遭到國保大隊長梁占廷的辱 罵、拳打腳踢,警察薛洪軍的侮辱、電棍電擊。並將我們身上帶的所有錢約三千元左右全部搶走,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母親和三個妹妹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近一個月,當時四妹和小妹還在讀高中,被非法開除了學籍,一個多月後,才恢復學籍,四妹那年正好要高考,耽誤了一個多月課。

我被非法勞教一年,當地派出所強行和我父親要走了四百元,說是我的勞教費用。有一個警察趁機拿走了一個祖上留下來的古董花瓶。

派出所和政府人員白吃白喝住進家中  二十四小時監視

二零零零年四二五和十月一日前後及二零零一年的四二五,當地派出所和政府工作人員對我母親和妹妹非法監視居住,他們說這是上邊的政策,母親和妹妹二十四小時被監視。每天派五、六人輪番在家住,還讓全村人輪班管飯,後來村裡人都罵,父親也不想給村裡人添麻煩,就讓他們在自家吃。

後來村支書記看不過去,才決定村委會買菜,前後估計有一個月的時間。這些人白吃白喝逍遙自在,晚上打麻將到半夜;而父母及妹妹白天到山上幹農活,晚上很累,還要聽亂七八糟的麻將聲,干擾了我們家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後來派出所又在村裡找了四五家鄰居監視我們一家人,並揚言說已布下了天羅地網。

我先後在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四年期間被非法勞教兩次,累計四年。在勞教所期間,身心受到了摧殘,每天面對的是超負荷、高強度的勞動及精神上的摧殘,而且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安排兩個吸毒人員長期包夾,時刻跟隨。

被驗血 疑為活摘器官做準備

在這期間,全體法輪功學員還被帶到呼市一家醫院有目的地進行體檢,說這是上級的要求,體檢項目:測血壓、驗血、胸透CT、B超、心電圖。當給我做B超時,醫生和勞教所警察說了句這個年輕,歲數不大。後來當活摘器官被曝光後,才知道是在建立器官庫,為活摘器官做準備。

在我被勞教期間,當地派出所註銷了我的戶籍。回來入戶時,文鍾鎮派出所和鎮政府綜治辦主任曲英輝要求我寫「保證書」、「悔過書「,派出所還讓我拔下自己的一根頭髮,裝入他們的重點人口檔案袋,也就是他們的「黑名單」裡。

兩個妹妹被勒索至少七萬元

二零一二年十月,赤峰市紅山區公安分局五六個警察闖入二妹家,抄走法輪大法書籍,從三妹家裏抄走了小鍋、電腦、打印機等物品,並綁架了她們。揚言要把我 們全家都抓進去,並且到處搜找我二妹夫(未修煉法輪功),無奈之下,嚇得二妹夫被迫流離失所一個多月才回家。兩個妹妹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後被送到洗腦班,又被勒索了至少七萬元,才被放回,這對兩個普通農村家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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