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紐省購房將施新規 外國買家需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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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根據一項澳洲紐省政府針對外國房地產買家實施的新規定,悉尼房地產的買家和賣家在完成買賣交易之前,需向紐省政府證明他們在澳洲居住的簽證狀態、是否為公民等信息。這項新規將從7月份開始實施。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紐省政府將收集有關外國人在紐省擁有獨立房和公寓真實水平的第一手全面數據,並瞭解對外國人購房所設立的相關規定是否得到了遵守。

按照新規,賣家將首次需要在房屋交割前必須向住房的買家提供一份顯示是否欠債的土地稅證明書。賣家在申請該證書書時則必須透露其居留狀態和國籍。

外國買家將必須提供關於是否為公民和在澳簽證的詳細信息,以及通過印花稅的方式證明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批准。

去年聯邦議會的一個調查委員會獲悉,外國買家在尋求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批准購買房地產時都做好了違反規定的準備,因為他們認為被抓到的風險很低。

去年,澳洲稅務局(ATO)在打擊違規現象的行動中依靠的是公眾舉報。其打擊行動讓價值10億澳元的房產被強製出售,其中包括中國富豪許家印的價值近4000萬澳元的海港豪宅Villa del Mare。

向紐省議會引入這項法案的國家黨議員考萊斯(Rick Colless)說:「我們竟然不知道,這太令人吃驚了。在中國或日本,你不可能像在這裡一樣買房。」

他稱,這條法例將改善透明度,為澳洲人最大限度地提供房屋供應。

考萊斯表示,從今年7月1日起,紐省財政辦公室(NSW Office of State Revenue)將收集買家國籍的新信息,然後將其交給澳洲稅務局,輸入外國人土地所有權的全國登記數據庫。ATO將對數據進行匹配,以確保外國買家在購買價值100萬澳元以下的房產時繳納了5000澳元的申請費,在購買100萬澳元以上房產時繳費了1萬澳元的費用。

紐省財政廳長貝麗吉克蓮(Gladys Berejiklian)稱,這項立法「只是為了讓紐省遵守」去年10月與聯邦政府達成的建立一個全國登記數據庫的協議。

責任編輯:瑞木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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