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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擬監管房東 出租公寓需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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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5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張女士和丈夫租住在多倫多北約克VanHorne Avenue的一棟塔樓裡。屋裡經常出現很多蟑螂,她經常噴殺蟲劑,效果不明顯。屋裡水管漏水,越漏越多,物業公司一直沒π人來修水管。

張女士告訴《大紀元》:「我們是今年3月底搬進來的。屋裡有2間臥室和一間客廳、一間廁所,每月房租1,300元。我每週幾次看到屋裡有蟑螂,一群一群的蟑螂跑到電飯煲裡,很嚇人。我後來把電飯煲拿到廚房外面,蟑螂就藏在電飯煲裡,趴在顯示器上。」

第二個問題是漏水。廚房和衛生間的2個水管漏水。張女士說:「原來是小漏,一滴一滴的,我用桶接水。現在是大漏,漏的水形成一條線,我用桶接水,桶一會兒就滿了。」

她表示,幸好漏水的管道下面有浴缸和水池,屋裡不會發大水。她向物業公司提了幾次意見,公司一直沒派人來修。「我們剛搬進來時看到牆壁裂了,我向物業公司提了2次意見,公司派人來修了,」張女士還說。

多倫多市政府執行董事表示,大約一半的多倫多居民住在塔樓裡,有些樓已老化,有些房主不遵守規定,住房問題一直沒解決。

為了幫租客解決問題,市府執行董事寫了一份報告,建議政府進一步監管居民樓,督促房東遵守規定。也就是說政府要求居民樓獲得許可證後才能出租房子。市府的委員會在本週二和星期四(19日)討論這項建議是否合適。

這項方案效仿多倫多餐館的牌照制度(DineSafe),也就是說政府會每年派人檢查居民樓的環境,並要求房東有詳細的維修、清潔和防蟲計畫,從而確保租客有安全可靠的生活環境 。

市議員Josh Matlow表示,守規矩的房主沒什麼可害怕的,新方案是針對壞房東來的。所有的房東都想使自己的樓房變得漂亮一些。他們獲得牌照後會感到很自豪。

新規定實施後,多倫多的所有3層或更高(或至少有10個單位)的出租公寓都必須先獲得牌照,才能出租房子,也就是說大約3,300棟樓房需要遵守這項規定。這不包括共管公寓和合作公寓(Condos和co-ops)。

這份報告估計,新規定每年將耗資350萬加元。也就是說每戶租客需要每年多付12至15元,才能填補這些開支。如果市府委員會在本週批准了這項方案,市議會將在6月份投票,從而決定這項方案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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