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墨不請自來入住華人屋 洛杉磯房主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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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蘇湘嵐洛杉磯報導)上星期三,從大陸專程來美購房的范先生滿心歡喜來到位於洛杉磯阿罕布拉市(Alhambra)的新居,準備搬入,沒想到房子已經有人進住,而且換了鎖。報警後,警察反而告知他不可擅自闖入,否則將會被逮捕。

據范先生描述,他買的房子有兩套單元。星期二下午他接到Escrow中介公司通知說可以拿鑰匙了,於是次日早晨他就去拿放在密碼鎖裡的鑰匙開房門,發現一個單元打得開,另一個單元打不開,裡面竟然已經住進了一個墨西哥裔年輕女孩。報警後,女孩向警察出示租房合約,說是星期天簽約,已付了一個月的押金和房租,共2800美元。

范先生說:「警察說她也是受害者,我雖然是房子的主人,但是按照美國的法律,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她先住進來我就不可以把她趕走,請我不要靠近,否則會把我抓起來。墨西哥人有了底氣,我就趕快出來了,不敢再靠近房子。」

初來乍到不會英文,范先生找到一家華人律所,律師告訴他要交多少多少錢才接這個案子,並且不保證能把房子要回來,因為像這樣的案子到目前為止幾乎全都以屋主失敗而告終,並且不得斷水斷電斷氣,因為美國法律保護無房者。華人因為害怕,不願多事,就私了給她開口要的錢數才離開,否則她永遠不離開。

幸好另一個單元還沒人入侵。范先生趕緊搬了進去。他說,房子還沒通水電。那個女孩每天早晨被人用車送來,進屋就躺在地上看手機,地上鋪著床單。晚上再被車接走,如同上班一樣。

欲哭無淚,上告無門,范先生只好求助媒體。

出租屋也被侵占

無獨有偶,幾天前在洛杉磯的天普市(Temple City),一棟華人房屋也發生類似被侵占的事件。房客王小姐原本馬上要住進月租三千多美金的房子裡,但房東突然打來電話說竟有陌生人住在裡面:「房子鎖頭都給換掉了,連房主本人都沒有辦法進去。」

房東找來了警察,屋內的五位墨西哥人跟警察說自己也是受害者,在網站上租了這間房子,已經付了訂金跟第一個月房租,並給警察看他們的房屋租賃契約。警察表示,他們並沒有闖進房屋,有可能也是受人欺騙,只能柔性勸說,希望墨西哥人打包離開。但警察走後,墨西哥人還是沒走。五天後,警察限定他們在三小時內搬離,墨西哥人才終於離開。

房東表示自己並沒有在網路刊登出租信息,他提醒華人朋友要小心門戶。

王小姐說:「我們嚴重懷疑對面有他們的內線,在房子空著的那段時間,他們看到了對面的房子沒有人,可以有機可乘,他們通知了朋友住進來的。」

律師:屬於擅闖民宅案件

聖蓋博律師程正興認為,上述案件可歸類為擅闖民宅的案件:「根據加州刑法602條,如果擅闖民宅,沒有授權,沒有法律的權力去占有他人的住房的話,屬於擅闖民宅,算輕罪。根據加州刑法,可以將其監禁6個月以下或罰款,罰款可高達1000美元。」

王小姐和房東不解為何警察不能當下驅離這些墨西哥人。律師表示,警察只是執法者,不能裁判誰對誰錯,他只能制止正在發生的犯罪行為。

他也提醒民眾在租房簽約時要確定與其簽約者為屋主。

責任編輯:孟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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