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賞析:〈北風〉

作者:明珠

詩經賞析(小玉/大紀元製圖)

font print 人氣: 8454
【字號】    
   標籤: tags: , ,

《詩經.國風.邶風.北風》

北風其涼,雨雪其雱。
惠而好我,攜手同行。
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北風其喈,雨雪其霏。
惠而好我,攜手同歸。
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烏。
惠而好我,攜手同車。
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註釋:

1.北風其涼,雨雪其雱:北風,冬天從北方吹來的寒風。雨雪,指雨加雪。在春秋時期的典籍中(指《詩經》及《春秋三傳》)常見這個詞;用「雨雪」這個詞的情況是指冬十月或春三月,本詩指冬十月。孔子的《春秋.桓公八年》:「冬十月,雨雪。」在中國的西部及東北部地區,到了黃曆的十一月,一般不會再有雨加雪天氣,而是直接下雪了。而到了三月底四月初,也不會再有雨加雪天氣,就直接下雨。另外,在中國古代,凡是連下三日以上的雨,稱為「霖」;平地積雪超過一尺稱為「大雪」[1]。雱,音乓;形容大雪紛飛之貌。《玉篇》:「雱,雪盛貌。」這兩句的大意是:冬天,北風吹徹透骨涼,雨雪紛飛天地茫。

2.惠而好我,攜手同行:惠,有仁德之人[2]。好,相交好友[3]。這兩句大意:我跟幾位有仁德且平時交好的朋友攜手同行。

3.其虛其邪?既亟只且:虛邪,虛徐;「邪」字音義通「徐」。這是個固定詞組,指從容不迫、舒緩地行走。將固定詞組拆開加入語氣助詞,這是「邶風」這一卷詩篇的特點。亟,本詩中音義通「疾」。既、只且(音居),均為語氣助詞。這兩句的大意:這樣舒緩地行走怎麼行啊?大家快點走吧!(言外之意,下大雨雪了,還是走快點。)

古代有身分地位的男女,走路時都必須舒緩優雅,從容不迫。如〈何彼襛矣〉:「曷不肅雍?王姬之車。」〈碩人〉:「碩人敖敖,說於農郊。」

4.北風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攜手同歸:喈,音皆;象聲詞,風聲。霏,雨雪密集又紛亂貌(因為風吹的緣故)。歸,指回歸故國。這四句的大意是:北風呼嘯的吹,雨雪紛紛揚揚的落下。我跟幾位有仁德且平時交好的同道好友攜手回歸故國。

5.莫赤匪狐,莫黑匪烏:這兩句的本義是,分不出那一群有紅色皮毛的動物哪一隻不是狐狸;分不出那一片有黑色羽毛的飛鳥哪一隻不是烏鴉。言外之意是說,地上跑的動物,紅紅的那一群都是狐狸(分不出哪一隻不是狐狸);天上飛的黑壓壓的一片都烏鴉(分不出哪一隻不是烏鴉)。

6.惠而好我,攜手同車:車,音居。馬車、車輛。

賞析:〈北風〉這首講的是西周末年,也就是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夏曆十月),西周朝廷的大史(讀「太史」)及一些官員棄官逃離王都鎬京的事情。在西周時期,各諸侯國的下大夫及以上官員的嫡長子都可以到王都大學學習(詳見《禮記.王制》或〈江有祀〉的賞析),這些學生在王都大學畢業後,有一部分被留在西周朝廷中為官。

周朝時期的大史官(下大夫,兩名)除了主管建邦之六典之外,還分管天象觀測之事宜。而具體觀察星象的事情由馮相氏、保章氏(官名,均為中士)負責。公元前780年仲秋8月,馮相氏等官員發現星象變化異常,並將此事報告給大史;大史官經過觀察及測算,認為在仲冬11月會有大的災變發生,而且此災變將發生在鎬京一帶。另外,大史官還發現畢宿中最大的星旁邊有一顆叫附耳的小星搖動嚴重,此天象說明有佞臣在天子之側(《史記.天官書》有相同的見解)。可是這個星象變化的預警報告到了當時的大宗伯虢石父那就被扣押下來了,沒有報到周幽王那裡。

孟冬十月,一名小宗伯、一名大史官、一部分了解實情的官員趁雨雪天氣,逃離王都,回歸故國。這些人都是家小不在京城的官員,他們的故國在齊國、魯國、晉國等諸侯國。

北風其涼,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攜手同行。其虛其邪?既亟只且!孟冬十月,北風吹徹透骨涼,雨雪紛飛天地茫。我跟幾位有仁德且平時交好的同僚攜手同行離開王都。(出了王都之後,我對他們說)這樣舒緩地行走怎麼行啊?大家快點走吧!

這一章的後兩句言外之意是說,在王都之中,他們畢竟都是有身分及地位的官員,哪怕是雨雪天也不能失去儀態而趕路,而且他們是棄官而去,為了不讓人懷疑,也不敢急匆匆的趕路。出了王都之後,因為在郊外,而且雨雪天氣能見度低,匆忙趕路就無所謂了。

北風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攜手同歸。其虛其邪?既亟只且!北風呼嘯地吹,雨雪紛紛揚揚地落下。我跟幾位有仁德且平時交好的朋友攜手回歸故國。(出了王都之後,我對他們說)這樣舒緩地行走怎麼行啊?大家快點走吧!

《毛傳》及歷代的經學家將〈北風〉這首詩釋義為「〈北風〉,刺虐也。衛國(君臣)並為威虐,百姓不親,莫不相攜持而去焉。」如果真是這樣,衛國的一些貴族及老百姓背井離鄉的逃難離開衛國(故鄉),用「攜手同歸」這樣的詞組就不合常理。

《毛傳》及歷代一些學者之所以誤解了《詩經》的原義,是因為他們都認為〈邶風〉這一卷詩篇所講述的事情一定是發生在衛國(「邶」在衛國境內)。其實筆者在之前的詩篇賞析中就已經說過了,「邶」,地名,在現今河南省湯陰縣附近。周武王克商,並沒有殺紂王的子孫。而是將紂王的嫡長子武庚分封在邶,一些商朝的遺民也跟隨武庚到邶地居住。

我們都知道《詩經》中的每一首詩篇都是合樂創作的。「邶風」是指用邶這個地方民俗音樂風格配樂的詩篇,至於「邶風」這一卷詩篇中所敘述的故事不一定發生在當地。因為「邶」這個地方住的大多數都是商朝的遺民,所以他們用商朝時期流行的曲調形式來唱詩歌,因此「邶風」其實就是商朝時期的國風。它的曲調形式比「周南」及「召南」的調式還要早出現,所以不同諸侯國的人都可以用「邶風」的曲調形式創作詩歌。就好比近代的「美聲唱法」起源於歐洲,可是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的人都可以用美聲唱法的調式來創作歌曲,而歌詞中所敘述的故事不一定要寫歐洲的事情。再比如,明朝及清朝的皇帝不會去禁止文人創作「唐詩、宋詞、元曲」。同理,周朝的朝廷更不可能不讓文人用「邶風」的音樂形式創作詩歌。

莫赤匪狐,莫黑匪烏。惠而好我,攜手同車。其虛其邪?既亟只且!(你們快看,動物也在大遷徙)地上跑的動物,紅紅的那一群都是狐狸(分不出哪一隻不是狐狸);天上飛的黑壓壓的一片都是烏鴉(分不出哪一隻不是烏鴉)。我跟幾位有仁德且平時交好的朋友攜手登車回歸故國。(出了王都之後,我對他們說)這樣行車的速度太慢了,快馬加鞭趕路吧!(從「攜手同車」這一句可知本詩的作者是大夫以上的官員)

在正常的情況下,狐狸是不遷徙過冬的;烏鴉也不是候鳥,它也不會遷徙過冬。可是本詩的作者在離開王都後,卻看到成群的狐狸及烏鴉也冒著雨雪天在逃離當地,這也說明了不久之後會有大的災變出現,動物在某些方面的感知上甚至超過了人。

結語:在這些官員逃離京畿之後的同年11月,西周都城和涇水、渭水、洛水三條河的附近地區都發生了大地震,地震過後,不僅三川河水枯竭,其發源地岐山都發生了山崩的災害。據《史記.周本紀第四》記載:「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西周三川皆震。」「是歲也,三川竭,岐山崩。」「伯陽甫曰:『若國亡不過十年,數之紀也(這樣看來,西周的滅亡用不了十年了,因為十剛好是數字的一個循環。)。天之所棄,不過其紀。』」

從〈北風〉這首詩所講述的故事中,我們可以了解這樣幾件事情:當一個政權將要覆滅時,會頻繁地發生一系列的天災人禍事件。當看到動物違背常理大規模遷徙時,表明當地或附近地區有可能會發生大的天災。

[附註1]《左傳.隱公九年》:「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附註2]《康熙字典》:「音慧。《說文》仁也。《書.皋陶謨》安民則惠。【蔡沉註】惠,仁之愛也。」

[附註3]《康熙字典》對「好」字的部分釋義:「蒿上聲……又相善也。《詩.衛風》永以為好也。」本詩中「好」字不能讀成「號」。@*

責任編輯:林芳宇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摽有梅」的本義就是「落梅(子)」,題目為甚麼不用「摽梅」,中間為甚麼要加一個「有」字呢?「有梅」其實是「有媒」的諧音。
  • 朦朧的小星星隨著圓月的西沉已經漸漸隱去,天空中只見參星和昴星橫於中天。軍隊的官兵揹負著棉被及衣服等行李,敬慎而迅疾地趕了一夜的路。每個人的天命均不相同。
  • 由於儒家修煉體系中認為,人是從天上美好的世界中掉到常人這個苦海中來的,必須經過修煉才能返回天上的家園,因此把這個修煉過程稱為「歸」。由於學校四周環水,因此〈江有汜〉才以沿長江行舟東去來借喻大學的學習或修煉的過程。
  • 用一顆「獨繭」來繅絲,抽出來的絲最均勻,每一縷絲都是一樣的粗細,一樣的強度;這樣合股織成的綸線的強度及韌性最好,釣魚才能釣得多。以此來借喻王姬和姜得的婚姻好合(如絲合成綸)、德行及容貌般配;他們組成的家庭會興旺發達,他們將來治理的諸侯國會國泰民安。
  • 在那些葭草初生的春季,(天子田獵時)對五隻野豬只射出一發箭矢。言外之意:天子仁慈,有好生之德,田獵時不忍心把所有野獸都殺了。
  • 汎彼柏舟,亦汎其流。用柏木做的小舟在水中漂浮,(而且)它隨波逐流。
  • 燕燕于飛,下上其音。之子于歸,遠送於南。瞻望弗及,實勞我心。燕子從南邊飛回,忽上忽下嘰嘰喳喳地叫。姑姑要出嫁,我送她到國都的南郊。直到看不見她的送親車隊,(此時燕子的叫聲)聲聲讓我揪心。
  • 日居月諸,照臨下土。 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 胡能有定?寧不我顧?
  • 終風且霾,惠然肯來;莫往莫來,悠悠我思。那一段日子,風中還夾雜著大量的霧霾;(他在朝廷中對別人也是一臉陰霾),他有時自我感覺順心時會來看看我;我卻希望他別讓我去侍寢(莫往),也別再來找我(莫來),我有自己的事情須要思考。
  • 我們將本詩的第一章四句與《禮記》的相關規定一對照,就會發現,沒有經過諸侯夫人從小正統培養的州吁做了一件多麼傻的事啊,簡直是跟周禮的規定對著幹。孟夏四月,天子及諸侯國君要做什麼事,官員及老百姓要做什麼事,《禮記》中有詳細的規定。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