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常常通過購買加拿大商品來支持本土生意的消費者,您是否注意到很多商品有「加國製造」(Made in Canada)與「加國產品」(Product of Canada)的差別。
細究這兩種用詞,說道還真不少。加拿大競爭局要求,「加國產品」的標籤意味著產品中至少98% 的直接成本來源於加拿大本國,並且最終工序在本國完成。
當產品51%的生產成本是在加拿大產生的,而且產品的最終生產也在本國,可以稱為「加國製造」。在某些情況下,還應該進一步標註,比如:「原料進口加國加工」。
該局的帕盧姆(Josephine Palumbo)對CTV表示:「加拿大消費者希望從廣告中獲得實情。加拿大人關心加拿大貨,企業做產品廣告和使用產品標識時,必須遵守相關法規。」
違規公司可面臨最高1,000萬元的罰款,個人違規最高可被罰75萬元。
願意支持當地企業的曼尼托巴省的溫尼伯居民克萊門特(Cassidy Clement)表示,她喜歡這樣的法規。她說:「產品標識告訴你一切。我想知道我要買的商品中含有什麼,哪裡製造,我想知道實情。」
責任編輯: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