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審進入最後階段 檢方建議判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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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8日訊】12月18日,大陸留日學生江歌被殺害一案,在日本東京進入第六天庭審。被告陳世峰被日本檢方指控蓄意殺人,且手段極其惡劣,完全沒有反省。檢方提出有期徒刑20年的量刑意見。

據中國長安網報導,檢方提出量刑20年的原因有七點:

1. 陳世峰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2. 殺人動機強烈;
3. 陳世峰行為自私;
4. 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5. 陳世峰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6. 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7. 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庭審中,陳最後向江母謝罪,江歌母親大聲喊道:「我不接受!」

而江歌母親的代理律師則明確要求判處陳世峰死刑。

江母的前代理律師大江洋平接受鳳凰衛視採訪時認為,日本檢方求刑20年是很輕的,實際上法官的判刑比檢方的求刑還要輕。

大江洋平介紹,在日本死刑罪分三種刑期。一是死刑,二是無期徒刑,三是有期徒刑最高20年。此案是恐嚇罪和殺人罪數罪並罰,求刑20年算是比較輕的。因此,陳世峰被判死刑和無期的可能性已非常小。

大江洋平還表示,雖然遺屬的感情是一個量刑的因素,但是檢方最後考慮的是一些最重要的動機,所以此次定在20年。

江歌案發生於2016年11月3日凌晨0時許,就讀於日本法政大學的研究生江歌和室友劉鑫結伴回家,在租住的日本東京中野區的公寓門口,遇到劉鑫前男友陳世峰,劉鑫先一步進門將門關上,江歌則被陳世峰用刀刺殺身亡。劉鑫是否進屋後鎖門,導致江歌打不開門,一直是外界關注的焦點。

此案開庭的第一天,12月11日,日媒播出警方勘查江歌案現場畫面,視頻中可以看見案發現場的公寓門上和牆上斑斑血跡清晰可見。報導中還提及陳世峰否認殺人指控,並要求以「殺人未遂罪」定罪的法庭陳述。

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江歌遇害時全身有共11至12處穿刺傷,其中頸部中了6刀;傷口最淺約6.5厘米、最深達8厘米。法醫表示,在致命傷出現前,江歌身上已有5至6處的防禦性刀傷。

法醫亦指,江歌頸部傷口呈「一個口刺入,兩個穿透口出」的情況,故判斷凶手陳世峰拔出刀後,再從同一地方刺入,造成多個傷口。

江歌案帶給社會的不僅是陳世峰的凶殘,更多的是她的室友劉鑫,在遇到危險時先一步進屋將門鎖上,導致江歌在門外被殺害,從而引發的對道德良知的拷問。

劉鑫始終不承認自己鎖門,但在警方出示的案發時報警電話裡,警方問劉鑫是否有鎖門,劉鑫回答「是」。

因江歌母親堅持要求判處嫌犯陳世峰死刑,劉鑫也一直否認是她鎖了房門,導致江歌被刺身亡,從案發至庭審相隔一年多,江母一直為亡女追問真相。

該案庭審歷時7天,將於12月20日宣判。#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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