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經常這樣:想記住的事老是忘,而想忘掉的又時常在記憶中翻騰。
前日,我沒開車,下班後要外出一趟,碰巧和同事順路,說好要搭他車。我們在不同地方辦公,下班後我在路邊等,他到時臨時停靠下,我們就可以一起走了。
我忙完後,就到約好的地方等。我原本估摸著頂多等幾分鐘,誰知一等就是二十分鐘,還不見同事的影子。天已經黑了,我猶疑要不要打電話催,又擔心他在忙或在開車。就想,再多等會兒吧,說不定馬上就來了。
我想錯了,不管怎麼等,同事還是沒來。我甚至開始擔心,他是不是出事了。所以,撥了電話過去,結果打不通。又嘗試很多次,還是不通。沒辦法,我不能這樣等下去,索性先溜達著,希望能碰見計程車。
我一邊走,一邊繼續嘗試聯繫同事,電話依然不通。後來,我坐到計程車上,接到電話,是同事打來的。他手機沒電了,借了朋友電話打給我。他向我解釋,他朋友出了車禍受傷住院,他著急去醫院給朋友送東西,把接我的事給徹底忘了。
發生這種事,當然不怪他,當時情況緊急。過後,我打趣他說:能把活生生的人給徹底忘了,思維不同尋常。同事笑,回說:真沒想忘的。
玩笑過後,想想還真是這樣。我們忘記的,好多是不想忘的;而我們記住的,好些也是真心想忘掉的。
說到忘記,許多人希望能徹底忘記一些讓人不愉快的事或人,但越想忘記就越是想起,反而增添煩惱。若能像同事那樣,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忘記,忘得不留痕跡,反倒好了。他之所以那麼輕易地忘記,是因為並非刻意去做,而是心思在更緊急的事上。那一刻,他是理智的,分得清輕重緩急,一心要去幫助朋友,對其餘的事都不予考慮了。
也許人真正想要忘掉什麼,這本身就錯了。想要忘記的東西都存在記憶裡,又怎能一下抹去?想要忘記,無非是想擺脫一些不愉快的情緒。如若理智起來,分清人生中什麼最重要並為之全力以赴,之前想要忘了的那些林林總總可能頃刻之間就消失了。所以,不必刻意去忘記什麼,而是要找清人生的方向,知道自己到底該做什麼,所有問題也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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