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萬公頃國土資源誰管轄?美內政部求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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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梁硯編譯報導)美國內政部日前公布,對27處國家自然保護區是否劃歸地方管轄,向民眾徵詢意見,開放期為15天到30天。這些保護區均為聯邦屬地,總面積逾1,100萬畝(約73萬公頃)。

4月26日,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簽署行政令,要求對大範圍的聯邦土地管理權「歸還至各州」。他說,聯邦政府對這些土地的管理是一種「權利的濫用」。

美國聯邦所屬及管轄土地主要位於自然景觀和資源豐富的地質區。聯邦政府對這些土地的管理開啟於1906年的《古物法案》(Antiquities Act)。這項法案由羅斯福總統簽署,主要為保護美國境內的自然景觀及資源豐富的土地,不因商業利益而遭砍伐或過度開採。基於該法案,美國總統可以界定新的聯邦屬地。

例如前總統奧巴馬將猶他州的熊耳國家保護區(Bears Ears National Monument)劃為聯邦屬地,由聯邦政府負責管理,其它機構、團體或個人不能利用或開採其中的自然資源。

然而,川普認為這種做法是聯邦政府對權利的濫用,應予改變,將這部分管理權歸還地方政府。同時,由地方擁有和管理也可為聯邦政府節省預算。

據《赫芬頓報》報導,美國內政部週五(5日)表示聲明說,將重新審議目前聯邦所屬的27處土地及其管理方式,並希望徵詢民眾意見。

聲明說:「根據《古物法案》,政府不需要對聯邦土地的管理,徵詢民眾意見。然而內政部長辛克(Ryan Zinke)及川普總統相信,來自地方的意見對這項土地管理問題十分重要。」

由於《古物法案》的初衷是為保護美國自然資源,不要求聯邦政府在界定聯邦屬地時徵求民眾意見。因此,歷屆政府在決定哪些土地將劃歸聯邦所有時,並未徵求民意。這種做法有時會帶來一些爭議。

在內政部公布的27處聯邦土地中,位於緬因州的卡塔丹森林及水域(Katahdin Woods and Waters)不在列,因為其面積超過10萬畝,而且是在1996年1月1日以後確立的聯邦自然保護區,之前已徵詢民意。

向聯邦政府捐出這片土地的美國人克萊爾(Lucas Clair)說,「我們利用4年多時間徵詢當地民眾和社區意見,包括無數次的面對面會議、社區論壇、辯論會及議事廳會議,之後才最終決定將這片土地交由聯邦所有和管理。」

克萊爾說:「超過72%的緬因州人說,他們支持將這片土地設為國家自然保護區。我相信,徵詢民意有助政府部門對自然保護區一事做出更好的決定。」

內政部表示,將於5月下旬開始就27處國家自然保護區,向民眾開放意見,時間為15天到30天不等。

辛克說,「這些土地是美國最寶貴的財富」,「內政部的工作之一就是像一個好鄰居那樣,聽取美國人的意見」,以便最終讓地方及各州參與進來,重新審視對這些聯邦屬地的管理。

也有批評意見認為,將重要的國家自然資源管理轉移至地方,不利於對資源的保護。

政府所列的27處聯邦自然保護區,部分名單如下:

內華達州盆地(Basin and Range National Monument);
猶他州熊耳保護區(Bears Ears National Monument);
加州貝瑞撒保護區(Berryessa Snow Mountain National Monument);
科羅拉多州峽谷保護區(Canyons of the Ancients National Monument);
加州卡爾佐平原(Carrizo Plain National Monument);
俄羅剛州Cascade Siskiyou保護區;
愛達荷州隕石坑保護區(Craters of the Moon National Monument);
加州紅杉公園保護區(Giant Sequoia National Monument);
內華達州金比奇保護區(Gold Butte National Monument);
亞利桑那州大峽谷保護區(Grand Canyon-Parashant National Monument);
猶他州艾斯卡蘭特保護區(Grand Staircase Escalante National Monument);
華盛頓州漢諾福德保護區(Hanford Reach National Monument)等。

責任編輯:華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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