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空污 環署擬提高裁罰金額

標籤:

【大紀元2017年06月23日訊】環保署今天預告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將大幅提高對非法業者的裁罰金額,未來違法業者最高可處2000萬元罰鍰。環保署表示,預估下個會期就可以送進立法院審查。

為了要改善台灣空氣污染的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預告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預計下個會期可以送進立法院審查。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鴻德表示,這次修正精神主要為強化違反空污法規定的刑責規範條件並提高裁罰額度、追繳不法利得、提供檢舉獎金並鼓勵檢舉不法、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落實移動污染源管制規定、增加交通工具以外的移動污染源管制、含揮發性有機物化學製品管理及資訊公開等規定。

蔡鴻德表示,在提高罰鍰部分,預計未來違反空污法的業者最高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刑責部分則是新增6個月以上的下限。

許可證部分,蔡鴻德說,修法將會明確規範許可證展延條件,說明地方政府審查核發展延許可證,至少應給予3年的合理許可證有效期間;並需依據排放量削減原則及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內容,核發展延許可證內容,合理訂定空氣污染物減量目標。(轉自中央社)

相關新聞
嘉市空污防制費新標準 96年元旦起實施
高市防制營建工地空污  1至8月告發46件
民調:環保工作不及格  最不滿意空污防制
空污防制設施好 空氣品質沒煩惱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