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ura Hu 專欄

是否該用IRA 購買房地產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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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中國人喜歡投資房地產,也喜歡累積財富。前段時間,有個朋友問我, 我可不可以拿我的退休金比如 IRA 或者401K去做房地產投資呢?因為有人向我朋友兜售這個概念。 我說, 除非你很想把你的退休金與這個給你出餿主意的人分享,否則用IRA去買real estate 就不會是一個好主意,原因有以下幾點:

  1.  拿退休基金去貸款買房,既難也費用高。 因為貸款是以你的IRA的名義,不是以你個人的名義。那麼這個貸款就不能用你個人的,或 家人的財產做抵押或保證。因此,很少人願意做這種貸款。即使做,貸款利率也會比普通房屋貸款高2% 左右,而且首付要求也高。 另外,這裡還牽扯到一個稅務概念,UBTI。 IRA 屬於免稅個體,不需要報稅。但是拿IRA的錢去投資房地產,收入可能會被認為非免稅性質的收入,從而牽扯到UBTI (unrelated business taxable income),這就慘了,可能得在當年交稅,而且稅率可以高達37%。
  2.  在IRA裡的投資房, 你不可以參與管理。 因此,你不得不雇用家庭以外的人來管理你的投資房,就算你只是想在Airbnb 或者VRBO上登個出租廣告。如果你想以身試法,那我也只能呵呵了。一旦被稅務局發現你在違規,從違規那天算起,稅務局就會認為你在從IRA提前提取退休金,因此你要付稅和罰款。而且,你必須用IRA 裡的錢來支付房地產所有的費用。假如你的IRA沒有足夠的錢來支付這些費用,你要麼趕快賣掉這個物業,要麼用IRA以外的錢來彌補,這樣做你可能不得不結束這個IRA,並面臨提前結束的罰款。
  3.  每年更高的費用。在IRA名義下的地產,每年要有一個物業評估,這個當然是燒錢的。 而且因為以上第二條,你可能還得付給協力廠商管理者費用,可能每年要花$1,000到 $2,000。
  4.  失去很多房地產投資的稅務優惠 。比如地產稅、貸款費用、折舊費用等可以用來抵消租金收入的優惠政策, 對IRA名義下的地產,都幾乎被限制或者被取消。更可悲的是,將來因為地產增值而取出來的錢不能按增值稅(最多20%)來繳納,必須按照納稅人的收入所得稅來徵收,可以高達37%。尤其大家都知道,traditional IRA 要求投資人在70 1/2歲的時候必須從退休帳戶取錢,到時候不動產地產和要求取出的IRA流動資金之間,會產生更多的麻煩。那麼有人會問,究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考慮用IRA去投資房產產呢? 我能想到的僅有的可能就是,投資人看到一個非常好的地產投資機會,不想錯過,但手頭上只有IRA資產,而沒有其它可支配的現金。那麼在權衡利弊之下,他可能用IRA資產去投資。另外,相對來說用Roth IRA (after-tax) money 去投資地產,雖然也有以上的種種弊端,但至少一條相對來說好些,就是在你70 1/2歲的時候,不擔心必須要取出一定量的退休資金。除此之外,別無任何優點。因此在你用退休基金去投資房地產時,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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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Jones 是一家具有96年金融服務的美國公司,現服務於七百萬的美國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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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 Laura Hu (FA, CPA, MSA, 投資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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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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