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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須維護人行道 市議會提延長修期

現有市議員提出提案,將房主自行維修行人道的期限從45天延長到90天。 (Frances M. Ginter/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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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新一紐約報導)根據紐約市現行法律,房產擁有者(包括擁有店鋪的商家)有義務對房產附近的人行道進行維護和修復,交通局會不定期派人對人行道路面進行檢查,重點檢查的是那些有可能造成行人摔倒的破損,比如:路坑、路面抬起等等。

紐約市總共有一萬兩千多英里(兩萬多公里)的人行道,如果全部頭尾相連,可以繞地球赤道半圈還多,而交通局有能力負責維護的只有不到百分之一,其餘絕大部分依靠商家和房主的努力。

在被市交通局(DOT)發現違規後,負責該處人行道的房產將在一兩天內被市府留置抵押(lien),直到房產主完成修復,產權才會回到房主手中,不過在此期間,房主並不會面臨任何罰款或其它懲罰。

而違規45天後,如果房主還沒有進行修復,交通局將會派出工人進行修復,並把帳單寄給房主,交通局的價格為每平方英尺18美元,不過,由於違規太多,有一部分路面交通局也無法及時處理。

市交通局長喬頓伯格(Polly Trottenberg)昨天(10日)在聽證上表示,儘管沒有罰款,但在案的違規將會影響房產的出售,因此不少房主都是在準備出售房產時才去修復。

現有市議員提出提案,希望將房主自行維修的45天期限延長到90天,一方面減少交通局負擔,另一方面房主也有更多的時間去自己尋找更便宜的承包商修路。也有議員表示,在紐約冬季的寒冷低溫下,很多時候一冬都沒有承包商願意接活兒,房主無法在45天內完成修復。

對此,喬頓伯格表示,交通局的檢查通常是有人投訴路面問題後才會派人員去檢查,然後順便把附近街區也派查一遍,並指出房主不應等到交通局查出違規了再去修復,若平時發現有路面損壞,應自行儘早處理。◇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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