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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買家稅違法否? 卑詩法院將即決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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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16日訊】(記者余天白溫哥華編譯報導)中國公民李靜(Jing Li,音譯)為外國買家稅控告卑詩省府一案即將出現新進展。正式庭審前,卑詩法庭將於6月下旬至7月中旬舉行「即決審判」,裁定外國買家稅是否違法。目前正反雙方已有大量專家遞交書面證詞。

李靜及其律師團隊控告稱,卑詩省府於2016年8月推出的15%外國買家稅(現已上調至20%)超出了省府職權範圍,是以國別為根據對非居民加以歧視,違反了《加拿大人權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和加國簽定的國際條約。

原告律師Luciana Brasil表示,李靜有意代表所有受害於新稅的外國房產買家對省府提出集體訴訟。「沒有一個人會有能力去自己控告這種案子。已經有很多人向我們表示他們有興趣(加入訴訟)。」她說。

鑒於法院對某案是否符合集體訴訟條件的鑑定過程冗長,省府方面請求法庭首先進行「即決審判」(summary trial),判定外國買家稅政策本身是否合法,以節省涉案雙方的時間和金錢。即決審判已定於在6月25日其後一週內及7月6日進行。

據環球郵報報導,原告律師Brasil表示,如果卑詩法院此次判定外國買家稅違法,原告便會相應推進集體訴訟;但即使法院判定新稅合法,案子也不會因此而終結。「我認為,這個案子是如此重大和重要,無論哪方輸了都會提出上訴。案子會來到上訴庭,可能最後還會抵達加拿大最高法院。」她說。

李靜:買家稅讓我多付8萬買房

法庭文件顯示,來自中國、畢業於薩斯喀徹溫大學(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的李靜,在2016年7月以$559,000的價格簽約購下了一幢位於蘭里市(Lanley)的城市屋,並支付了$55,990押金,成交日則定於當年11月。

原告李靜在其書面陳述中表示,卑詩省府於2016年8月初突然在大溫地區推出15%外國買家稅後,自己便面臨多繳納$83,850稅金, 或放棄合同、損失5萬押金的兩難局面;自己最後不得不向親友借錢湊足稅金才完成交易,也因此而背上了更多債務。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卻受到了(外國買家稅)的懲罰。」李靜陳述道,「這個稅總體帶給我的信息、以及這其後的許多公眾輿論帶給我的信息就是,我在加拿大是不受歡迎的。我感到這個稅把我與其他類似的人列為了(大溫地區)住房難以負擔現象的肇因,這是不公平的。」

正反雙方「專家團」

本案原告李靜一方與被告省府一方都獲得多位專家撰文陳述支持。目前已替李靜作證的專家包括隸屬卑詩大學(UBC)的經濟學教授Tom Davidoff、社會學副教授Nathanael Lauster和歷史教授Henry Yu,以及數學家兼數據分析家Jens von Bergmann。替省府作證的專家則包括卑詩大學經濟學家Tsur Somerville和西蒙菲莎大學(SFU)金融學家Andrey Pavlov。

支持原告的社會學副教授Lauster在其書面陳述中指出,外國買家稅「反映並激起了恐外情緒、種族主義,尤其是對中國人的恐慌心理」,是帶有嚴重歧視性的政策。歷史學教授Yu則在其陳述中列舉了卑詩省府與加拿大政府歷史上對華裔民眾的歧視行為。

替省府作證的經濟學家Pavlov則在其陳述中表示,出臺外國買家稅、遏制外國資本對本地房市的影響是正確之舉。「外國資本的投資直接增加了房產需求。在直接需求以外,外國資本的投資也很可能會促使本地投資者與居民增加、或至少加速他們的房產投資。在大溫地區住房供應有限的情況下,需求的增加便會導致房價上漲。」 ◇

責任編輯:李道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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