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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厘街麥當勞舊址 新餐館卡殼

社區引頸長盼沒下文 美食計畫遇《閣樓法》被卡 市閣樓委員會:處所未合法化

華埠包厘街26號黃金臨街舖,華埠中心唯一的麥記曾在這里開店近20年。 (蔡溶/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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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華埠包厘街26號黃金臨街舖,自麥當勞快餐店三年前歇業後場地一直閒置,去年曾有華裔餐飲業者租下店面,意欲開一家韓式餐廳「首爾花園」,預計裝修半年後開業,社區引頸長盼多時,卻遲遲沒有下文。原來,美食計畫卡在一個鮮為人知的《閣樓法》上。

首爾花園與業主伍氏簽訂租約後,剛開始信心滿滿,準備大肆裝潢新餐館,但因紐約市閣樓委員會反對,沒得到房屋局(DOB)簽發的「改建許可」證。首爾花園只好退租,並要求房東退還保證金和租金,但房東拒絕,導致雙方對簿公堂。首爾花園18日向曼哈頓民事法庭興訟。

根據起訴書,首爾花園在簽約前已知該物業欠缺「房屋占用證」(Certificate of Occupancy,簡稱CO),但他們也知道麥當勞快餐店作為前租戶,自1997年在這裡經營麥記已18年。在執行租約之前,房東伍氏向首爾花園一方保證,會配合他們向房屋局取得在該處經營餐館業務所需的CO或「無拒絕證」(Letter of No Objection,也稱無異議證明)。

但房屋局去年6月中旬拒絕向首爾花園簽發「無拒絕證」,理由是紐約市閣樓委員會(Loft Boards)反對,稱該處所「未能採取合理和必要的行動,進行必要的合法化工作,以獲得房屋占用證。自2014年1月以來,沒有進行合法化工作,大樓的整體合法化工作仍為10%」。

首爾花園這時才知,該處所被一個鮮為人知的部門——「閣樓委員會」列為臨時多住戶(IMD)建築物。因為這是一座商業建築,已部分轉為住宅用途,因此屬於閣樓委員會管轄範圍。

《閣樓法》保護商業或工廠建築中的住戶

記者翻查市房屋局資料看到,該處沒有占用證的登記信息(紐約市一些1938年以前的老建筑可能沒有占用證),不過樓宇局曾在1989年批出一個為期90天的臨時性CO,許可一樓做餐飲,二樓做私人餐廳,地窖做廚房和儲存室。至於前店家「麥記」為何1997年可以開店,而首爾花園不能展開工程則不得而知。同時,市樓宇局在該處「物業簡介概述」頁面上,確實在《閣樓法》(Loft Law)一欄注明了「Yes 10582」。

原來,《閣樓法》中的Loft並非只是閣樓,而是舊商業樓、舊工廠或舊倉庫改造而成空間,1982頒布的《閣樓法》適用於至少三個住宅單位的大廈,旨在保護商業或工廠建築中非法居住的住戶,目的是使這些建築達到防火規則,並賦予租戶居住和租住保護權。因此,房東既不可以驅逐這些住戶,也不可以繼續收取租金。全市據稱有1000棟建築物屬「閣樓委員會」管轄,以華埠附近的蘇豪區為主。

《閣樓法》保護住戶 卻傷及店家

根據閣樓法,這些工用建築或商用樓的房東需要對建築進行改造,增設必備的暖氣、熱水、消防設施和緊急出口,滿足條件,獲得CO才可以出租。2010年,時任紐約市長彭博對閣樓法案進行增補,對可以申請居住的閣樓增加了限制條件,如必須有面朝外街的窗戶、地下室,並定2017年6月15日為截止日期,閣樓法案和委員會不再接受新的申請。截止日期過後,立法者、租戶團體、房東甚至市長白思豪都在爭相對法案做調整,但提案之間存在廣泛的意識形態差距,《閣樓法》大戰還將持續進行。

萬萬沒想到,源自非法住戶與業主之爭的《閣樓法》,竟然殃及池魚。首爾花園的開店計畫泡湯,指責房東沒將《閣樓法》的隱患預先告知,讓他的投資打了水漂,找房東伍氏退回10多萬保證金和2萬8千美元首月的租金,被房東拒絕。因此一紙訴狀,將房東告上法庭。◇

責任編輯:文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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