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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分案霸凌女法官 監院:院長明知故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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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北綜合報導)高等法院庭長楊絮雲控訴,她在借調最高法院時遭「分案霸凌」,監察委員高涌誠等3人於14日上午公布調查報告,確認最高院分案有諸多缺失,並違反「法定法官原則」,請司法院督促改善,並對最高院長鄭玉山進行職務監督。楊絮雲夫婦則表示,應有適當補償作為,否則將提國賠。

監察委員高涌誠、蔡崇義、陳師孟指出,法院事先以一般、抽象、中立的分案規則,隨機分派案件給承審法官,是「法定法官原則」的核心內容;但最高法院早知楊絮雲等5位法官將於106年9月7日報到,卻事先決議其它所有法官於9月辦理聲字、抗字案件,而5位法官除張競文、陳靜芬同於第6庭外,均分散於各庭,造成分案前已可特定法官,與「法定法官原則」不符。

監委員表示,最高法院採取限量分案制度,為達成限量分案需有相當配套措施,但配套措施是人工作業進行,縱使之後以電腦亂數配對,仍無法彌補缺失。依證述顯示,106年9月11日楊絮雲分到的8案中,部分案件以原被告相同為由當作相關聯案件而一併分案,但該等案件卷面並沒有相關聯案件的註記,相關人員也沒有提出判斷標準。

監委強調,最高院對外雖稱電腦分案,但在限量分案制度下,需要很多人工事前作業為配套,但卻未盡周全,導致分案不公,甚至違反「法定法官原則」,影響訴訟當事人權益及民眾對司法的信賴;且鄭玉山明知有此瑕疵與異常,卻未積極配合調查,甚至發布避重就輕或與事實不符的新聞稿,核有違失,因此請司法院督促該院改善,並對鄭玉山進行職務監督。

楊絮雲夫婦則發表聲明表示,因尚未收到監察院完整調查報告,無法評論具體意見;本案相關單位及人員對於本案有關作為或不作為,日後將會接受歷史檢驗;司法院應徹底檢視,並嚴格督促最高院改進分案規定及作業疏失。楊絮雲因此而致身體健康、名譽和工作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有待司法院及最高法院採取適當作為,導正視聽,並昭公允。◇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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