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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分案霸凌女法官 监院:院长明知故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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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北综合报导)高等法院庭长杨絮云控诉,她在借调最高法院时遭“分案霸凌”,监察委员高涌诚等3人于14日上午公布调查报告,确认最高院分案有诸多缺失,并违反“法定法官原则”,请司法院督促改善,并对最高院长郑玉山进行职务监督。杨絮云夫妇则表示,应有适当补偿作为,否则将提国赔。

监察委员高涌诚、蔡崇义、陈师孟指出,法院事先以一般、抽象、中立的分案规则,随机分派案件给承审法官,是“法定法官原则”的核心内容;但最高法院早知杨絮云等5位法官将于106年9月7日报到,却事先决议其它所有法官于9月办理声字、抗字案件,而5位法官除张竞文、陈静芬同于第6庭外,均分散于各庭,造成分案前已可特定法官,与“法定法官原则”不符。

监委员表示,最高法院采取限量分案制度,为达成限量分案需有相当配套措施,但配套措施是人工作业进行,纵使之后以电脑乱数配对,仍无法弥补缺失。依证述显示,106年9月11日杨絮云分到的8案中,部分案件以原被告相同为由当作相关联案件而一并分案,但该等案件卷面并没有相关联案件的注记,相关人员也没有提出判断标准。

监委强调,最高院对外虽称电脑分案,但在限量分案制度下,需要很多人工事前作业为配套,但却未尽周全,导致分案不公,甚至违反“法定法官原则”,影响诉讼当事人权益及民众对司法的信赖;且郑玉山明知有此瑕疵与异常,却未积极配合调查,甚至发布避重就轻或与事实不符的新闻稿,核有违失,因此请司法院督促该院改善,并对郑玉山进行职务监督。

杨絮云夫妇则发表声明表示,因尚未收到监察院完整调查报告,无法评论具体意见;本案相关单位及人员对于本案有关作为或不作为,日后将会接受历史检验;司法院应彻底检视,并严格督促最高院改进分案规定及作业疏失。杨絮云因此而致身体健康、名誉和工作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有待司法院及最高法院采取适当作为,导正视听,并昭公允。◇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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