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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遭清空 房東要付房客搬遷費

HPD在房產上設留置權 強制房東承擔租客搬家及臨時居住的5萬元支出

HPD給租客提供搬遷和臨時居住服務,用了50,432.89美元。 (曼哈頓民事法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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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曼哈頓華埠愛烈治街(Eldridge St.)83號因一樓和八樓三個住宅單元被非法間隔成多個單房,紐約市樓宇局2015年7月8日下達清空令。1月31日,紐約市住房保護和發展部(HPD)向房東起訴索賠50,432.89美元房客搬遷費,同時政府已在房產上設留置權(lien)。

政府已在愛烈治街83號房產上設留置權(lien)。
政府已在愛烈治街83號房產上設留置權(lien)。(蔡溶/大紀元)

根據曼哈頓民事法庭的訴狀,愛烈治街83號的房東KIM HEM YEE和PUI KING YEE於1996年1月25日取得該物業的地契。2015年7月8日,紐約市樓宇局(DOB)因「迫在眉睫的安全問題」對該樓宇的三個住宅單位簽發清空令(vacate order)。

具體而言,樓宇局發現其五樓的8號公寓被非法間隔成4間帶家具的單人間,甚至廚房都用來給人睡覺;一樓北面的公寓被非法間隔成7間單人間,空間狹窄擁擠,沒有足夠的出口、合適的火警或灑水裝置;北面還有一個公寓被開闢成社交俱樂部,有起居和睡眠區,屋內光線暗、走火通道不夠。

從樓宇局的記錄看,愛烈治街83號過往有21次投訴記錄,從1990年起就有人投訴該樓存在無證施工,非法當作工廠使用,地下室用於成人俱樂部,將一樓非法間隔成7~8個小房,一樓住了16個人等等。到2015年以後則有人投訴五樓8號房間被非法間隔成旅館,直到樓宇局簽發清空令,最新的記錄則是2016年1月被人投訴「施工與樓宇局的開工紙內容不符」等。

紐約市住房保護和發展部(HPD)在起訴書中說,由於樓宇局簽發了清空令,HPD根據法律規定的其發布權力和義務,為流離失所的一個房屋租戶提供搬遷和臨時居住地服務,2015年7月15日產生了第一筆費用,該搬遷租戶在2018年1月8日產生了最後一筆費用。其中酒店和庇護所費用49,995元,行政管理費437.89美元,總計50,432.89美元。

起訴書說,由於房東的疏忽和/或故意行為,未能按照住房和/或健康法規規定的標準維護房屋,導致樓宇局簽發清空令,並向租戶提供搬遷服務。因此HPD於2018年10月26日在該房產上設下留置權(lien),用於扣除上述搬遷和臨時居住服務所發生的50,432.89美元,從設下留置權當日開始計算利息。

根據法律,搬遷留置權自提交留置通知之日起十年有效,除非提起訴訟的一方強制執行或解除留置權。

欠費屋主 需重視政府信函

紐約不少屋主因拖欠市府的房產稅、水費、排污費、緊急維修費以及其它市政服務費用而被列入「黑名單」。5月16日是市府出售「稅務留置權」(lien sale)的截止日期,屆時會將一批欠費嚴重的屋主的「稅務留置權」出售給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來追討。

一旦房產的留置權被出售,那麼購買留置權的第三方公司有資格成為此房產的債權人,他們會對業主的欠費徵收很高的利息。遭到留置的屋主若想賣房,必須先償清稅債、清除留置權方可;若屋主拖欠市府稅費嚴重,且在六個月內不能解決,則還面臨著房屋被法拍的危險。

因此欠費屋主,務必重視政府信函。本報早前曾報導,布碌崙班森賀區一對華人因4,793 美元水費糾紛未解決,拖欠政府水費,結果他們的房子被市府設「留置權」後出售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幾乎以七折價轉賣房產給他人,法拍後,市府扣下兩人欠繳的水費和利息後,將剩下的賣房收入給回兩人,兩人被法警封屋逐人。◇

責任編輯: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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