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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萬加元引發中國富豪3年離婚訴訟戰

一名中國大陸富豪與一名溫哥華華裔女子的離婚官司已經打了近3年,雙方互告對方,看起來像一場訴訟戰役。(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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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6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一個被華文媒體普遍關注的1700多萬元(加元,下同)的離婚分產案,已經打了近3年。案件涉及一名中國大陸富豪與一名溫哥華華裔女子,雙方互告對方,看起來像一場訴訟拉鋸戰。

法庭文件顯示,饒先生(Luhua Rao)和李女士(Peipei Li)2016年4月在賭城拉斯維加斯結婚。饒先生是中國國籍,當時50歲出頭;李女士是加拿大國籍,已30多歲。他們在加拿大卑詩省成立公司,投資房地產,但這段婚姻在當年破裂,隨之帶來了一系列法律訴訟。

故事始於2015年8月左右,饒先生當時來加拿大商務旅行,經介紹認識了辦公室職員李女士。他們開始了戀愛關係,然後在賭城舉辦了婚禮。不過,饒先生是一名已婚男子。

按饒先生的說法,他當時告訴李女士,他已經結婚,而且不會離開他的妻子和2個兒子。但李女士告訴他,在賭城拉斯維加斯登記結婚幾乎沒影響,但能幫助他們獲得抵押貸款,投資房地產,還能幫助申請移民。

不過,李女士對法院的證詞與饒先生的說法相悖。她說,兩人相識不久,饒先生向她示愛並答應會在溫哥華買屋給她。相識一個月後,饒購買了價值34,400元的1.28克拉鑽戒送給她作為訂婚戒指。

李女士說,她和饒先生在賭城的婚姻,是一個真實的婚姻,當時饒先生告訴她,他已經離婚。後來發現的事實,讓她感到震驚和痛苦。

合作投資後婚姻破裂

結婚後,李女士和饒先生合資建立了公司LPP Properties Inc.(簡稱LPP),每人各占50%的股份,在溫哥華做房市投資。他們的出資分配是:饒先生投入2,000萬元,李女士投入1,000元。

饒先生已經向LPP公司注入了1,765萬元,這筆錢中,已有大約700萬被用來在溫哥華西區購買了一棟房子,其餘資金分別存在他們倆人的聯名帳戶和李女士的個人帳戶裡。目前,由於訴訟案,有關資產已被凍結。

法院文件顯示,這段婚姻在2016年秋末破裂。隨之而來的一系列法律訴訟,都源於他們的婚姻和商業關係。爭議的核心是:李女士是否根據雙方協議,使用了饒先生投資的1,765萬元。

爆發「訴訟戰」

按法院文件,2016年12月,饒先生在最高法院提出訴訟,指李女士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轉移並使用了LPP公司的資金,違反了他們之間的協議。

2017年1月,李女士在最高法院提起訴訟,尋求離婚、配偶支持及分家產。饒先生在該案中提出了反訴。

2017年初,李女士在中國也提起訴訟,指饒先生犯了重婚罪。當地法院據此對饒先生提起了刑事訴訟。

2017年3月,饒先生在中國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判他們在拉斯維加斯登記的婚姻無效。

2017年6月,饒先生根據雙方協議的條款,在中國尋求仲裁解決糾紛。他要求拿回他向LPP公司投入的資金,但沒提及他與李女士的那段浪漫史。

鑑於李女士對中國仲裁機構的管轄權質疑,饒先生後來也在卑詩省最高法院提起訴訟,其要求與在中國尋求的仲裁一樣。

2018年8月,李女士在最高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執行她和饒先生之間的一個和解協議。具體內容是:饒先生收回LPP公司的剩餘資金約800萬元;李女士獲得那棟用約700萬元購買的住宅物業;饒先生應移除與該物業相關的所有留置權;李女士獲得饒先生在LPP公司的股份及該公司的所有剩餘資產;雙方撤回對另一方提出的所有法律索賠。

按李女士的說法,他們雙方2018年3月在香港會面時,達成了該和解協議,但饒先生在意識到可能帶來的重大稅務義務後,在當年4月下旬退出了該協議。

法官給饒先生上訴開綠燈

之前,一位卑詩省法官指饒先生的仲裁做法是「試圖獲得不公平的戰術優勢」,並責令他停止在中國採取進一步行動;另一位法官已判他們的婚姻無效,但不反對李女士對配偶支持和分財產的要求。

針對上述2項判決,饒先生提出了上訴,李女士則要求上訴法院擱置饒先生的2個上訴。

卑詩省上訴法院法官Fenlon女士在2019年1月30日公布的決定中表示,和解協議可能會使雙方的訴訟戰熄火。但在考慮該案的一些因素後,她決定不擱置饒先生的上訴。#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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