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有意延任两年 若留任将就颠覆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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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讯】据明报报道,在中央及行政长官董建华大力游说下,律政司长梁爱诗有意改变不会留任的想法,正积极考虑在六月底任期届满时延任,而她留任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便是完成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为有关颠覆及分裂国家等罪行立法的高度敏感工作。不过她希望不会留任超过两年。

假如梁爱诗答应留任,董建华旗下的“三头马车”,包括政务司长曾荫权及财政司长梁锦松,将会随董“原班过渡”。

快将六十三岁的梁爱诗,据知曾两度向董建华请辞,希望任期届满后不会留任。有熟悉梁爱诗的人士称,梁认为若多做五年律政司长,届时年近七十,她希望能由其他新人顶上。而梁心目中的理想人选之一,是与内地及董建华关系极佳的资深大律师廖长城。
特首盼三司原班过渡

梁爱诗现正面对来自中央政府、董建华及律政司三方的游说攻势。据知,董建华倾向于七月其第二个任期展开之时,现有三名司长能“原班过渡”,他并以两大理由游说梁爱诗留任﹕
■希望她能完成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有关颠覆及分裂国家罪行的立法工作﹔
■凭借梁爱诗与内地及中央政府的人脉网络,协助本港法律界人士打入内地市场。
在特首“盛情”游说下,梁正积极考虑留任,好让完成就颠覆等罪行立法的未完工作。
给继任人三年时间助董

但梁为了不影响其继任人的工作,她个人希望不跟随董建华同步多做五年,相反,留任时间将不逾两年。梁考虑的是在港英政府年代,律政司亦惯以合约聘任,一般合约年期为三年。假如她留任两年,其继任人亦有三年时间替董建华工作。同时她也可以在两年任期内,妥当地为接班人建立与内地的人脉网络与信任。

知情人士指出,董建华知悉中央要求他在第二届任期内,完成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立法,但这项工作是“烫手山芋”,政治上极其敏感及具争议。
政府高层亦明白,特区政府自行订定颠覆及分裂国家罪行的法例,绝不能过度严苛,否则将引发本地及国际舆论的不满声音。因此,特区需要由一名获中央极度信任的人物,向中央推销这条“香港出产”的法律条文。按董建华的分析,此人除梁爱诗外,别无他选。
中央信任 李鹏亲接见

另外,中央也倾向梁爱诗留任。有了解内地情人士指出,若中央不是为显示对梁的重视,梁爱诗在二月到北京述职时,中央不会“出动”人大委员长李鹏这样高级的中央领导人亲自接见她。

另一个令梁爱诗愿意考虑多留一会的原因,是因为律政司内部极力希望梁留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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