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3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中國大陸光大集團前董事長朱小華涉嫌貪污案日前開庭審理,香港文匯報引述消息人士透露,朱小華在庭審時極力否認檢察機關的指控。大陸專家認為,雖然法院尚未做出判決,但朱小華極有可能在宣判後提起上訴。
朱小華是在擔任光大集團董事長期間,收受巨額賄賂達數百萬港元,並違反規定,私自決定及批准將數億港元貸給他人,對光大集團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玉勝說,大陸採取「兩審終審」制度,被告人如不服一審判決,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判決仍不服,還可向人大、政協等機構提出申述,但二審判決即為終審,不可改變審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