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宗教迫害調查”再披露78基督徒被拘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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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9月1日訊】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在一周內4次收到宗教迫害報告.

第三次收到宗教迫害報告(64人被任意拘捕)

江蘇省東海縣家庭教會聚會被圍捕

國家執法人員翻牆入室,基督徒張糾嬋等三人聚會被抓。

2002年7月23日上午10時許,東海縣雙店鄉后昌村的張糾嬋、陳計榮兩同工(均女性、38歲),正在雙店鄉棠沂村張茂花(女、47歲)家聚會。這時雙店鄉派出所所長解宣慶(男,40歲)帶著兩名干警,突然翻牆跳入張茂花家。解所長沖上去從張茂花身上搜出一本詩歌,又從她家搜出几本圣經、磁帶和一台錄音机,并陰險地說:“這就是定你們罪的證据!”說完就將她們三人抓到了雙店鄉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張糾嬋等三人首先遭到他們一頓拳打腳踢。之后,解所長命令她們站在雨里“抬頭望天”。下午審訊時,審訊員狠狠地拽她們的頭發,煽她們的耳光,逼她們交待聚會的經過。之后,又命張茂花坐在地上,解所長照其肩頭猛踢一腳,張跌倒又爬起,被反复踢倒四、五次。當晚他們放了陳計榮,命令張糾嬋、張茂花在值留室里“面壁思過”,張茂花還被灌了一碗紅紅的辣椒湯。

次日上午審訊時,她倆又遭毆打:張糾嬋的臉被打腫;張茂花被打得昏死過去。縣政保股股長還警告她們說:“信神是國家不允許的,是触犯國家法律的!”

25日中午,她倆被押送到東海縣看守所,張茂花被刑拘10天并罰款4000元,張糾嬋被刑拘15天。

這是江蘇省漣水縣家庭教會突然遭到警方圍捕

15名基督徒聚會,被當地執法人員團團包圍,十人遭處罰,五人被刑拘。

2002年7月18日上午8時許,漣水縣淺集鄉河灣村万庄組高樹明的家有15人正在聚會。淺集鄉派出所所長高亞州(男、35歲)帶著6名手持警棒的干警,包圍了高樹明的家。干警們喝斥所有人不許動,之后強行他們一一按手印,并以“非法私自聚會”為由將他們都押送到淺集鄉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干警勒令每個人,讓其家屬拿200元錢來贖人,否則就將他們送進縣拘留所。

最后,淺集鄉河灣村万庄組的程小梅(女,30歲)、程月清(男,73歲);河灣村席庄組的顏紅美(女,50歲)等10人在派出所關押一天,直到家屬交完罰款后,才將人贖回。高樹明(男,70歲)等5名信徒被押送到漣水縣拘留所,分別被刑拘3天、2天、5天不等。

江蘇省漣水縣家庭教會聚會被圍捕

譚正林等21名基督徒聚會,執法部門以“私自聚會触犯國家法律”為罪名,將21人全部拘捕并處罰。

2002年6月30日早晨,漣水縣河网鄉孔圩村馬庄組徐敏科(男,40歲)的家,有21人正在聚會。河网鄉派出所的楊秀明(男、38歲)等3名干警,闖進徐的家,命令所有人不許動,并說他們私自聚會是違法的,隨后將所有的人都抓到了河网鄉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他們審問誰是講道人,并勒令每人拿200元處罰金。最后,講道人譚正林(河网鄉韓陳村,男,33歲,)、徐敏科被押送到漣水縣拘留所。徐敏科罰款100元、刑拘7天;譚正林被刑拘15天,其它人在派出所關押一天,交完罰款后才被放回。

江蘇省邳州市家庭教會基督徒被抓

2002年8月5日下午4時左右,教會同工陳淑俠、傳道人周鳳俠、湯可榮被執法人員以“私自信神犯法”為由拘捕,并遭迫害、處罰。

當天,邳州市鐵富鎮鐵富村的護村員周全得(男、約32歲),帶著鎮派出所副所長周彬(男、約35歲)和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石啟鑾(男、約37歲)等4人,凶神惡煞般地先后闖進本村陳淑俠(女、50歲)、周鳳俠(女、48歲)、湯可榮(女、54歲)的家。他們進門就翻箱倒柜地亂搜,搜走了一些信神的書籍和物品,并且強行拘捕了她們三人。

到了鐵富鎮派出所,三人被分別關押、審訊。周所長暴跳如雷地朝湯吼道:“你是在哪信神的?誰講道?快說!”并揮拳朝湯的眼睛擊打數次,湯的眼睛被打得烏紫,眼上方被打出血包,眼睛睜不開。周還喝斥湯坐在地上,他用穿著皮鞋的腳碾湯的小腿。石科長大喊“私自信神”是違法、犯法,并且將陳淑俠拳打腳踢一頓,周鳳俠也同樣遭到他們劈頭蓋臉地痛打。

次日下午5時許,石科長喝令每人拿2000元錢來,否則就送她們去市看守所。最后周鳳俠、陳淑俠各罰2000元;湯可榮罰1000元。釋放前石科長還警告她們:以后再信神就抓你們坐牢!”

江蘇省邳州市家庭教會一對老人慘遭迫害

蓋玉金(男、65歲),譚秀榮(女、60歲)夫婦因信耶穌于2002年8月8日晚7時許,被執法部門拘捕、并慘遭毆打。

當晚,邳州市鐵富鎮大墩村治保主任張希振(男、約50歲),帶著鎮派出所副所長周彬(男、約35歲)、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石啟鑾(男、約37歲)等4人,闖入本村蓋玉金家。他們以一對老人信耶穌為由,將老夫妻倆及搜出的圣經、CD机、光盤等物品,一起押到鐵富鎮派出所。

科長石啟鑾審問蓋:“老東西,你家搜出的東西哪來的?還有誰信耶穌?”說著就是几個耳光打在老人的臉上。譚秀榮也遭副所長周彬同樣的毆打。他們喝令兩個老人坐在地上,腿伸直,胳膊伸平,并將蓋的手背上壓一把掃帚和一本3、4斤的書,譚的手背上壓一個4、5斤重的包,老人手稍一動,就遭棍打腳踢。就這樣他們直到將兩位老人折磨的昏了過去,才肯罷休。

次日上午,石科長命令蓋“蹲馬步”,蓋的腳踝骨、腳背都已被打傷,實在蹲不住,可是此時又遭其一頓毒打!而蓋的妻子又被聯防隊的片長馬慶耿(男、約35歲)一腳踹倒在地,之后馬慶耿拽住她的頭發將她提起,并且抽打譚的臉。譚的臉被抽的又腫又紫、眼睛看不清人。馬還將電棒放在老人伸平胳膊的手背上,手一動,他就用電棒抽打老人的雙手,譚被打得發出陣陣慘叫。

直折磨到下午4時許,他們才放了譚。而蓋玉金到晚上7時才被放回。釋放前兩位受傷的老人均被警告:以后不准再信神!否則就送你們去市拘留所!

江蘇省沭陽縣家庭教會同工被抓

夜間,沭陽縣吳集鎮派出所里傳來陣陣慘叫聲,同工魏從錦因信耶穌被當地派出所關押,慘遭毒打。

2002年8月10日晚8時許,吳集鎮派出所的周成國(男、約28歲)等三名聯防隊員,闖進本鎮牌坊村張素平的家,以“非法私自信神”為由將正在張素平家的信徒魏從錦(吳集鎮東埠村,女、36歲),抓到了吳集鎮派出所。

聯防隊隊長李庭波(男、約34歲)等一伙四人,對魏進行戲弄、辱罵,還拽住她的頭發,對其拳打腳踢,逼她交待信神的實情,魏回答稍慢,就招致一頓耳光,將她打得鼻口流血。他們還用電警棍“擊”魏從錦,疼得她發出陣陣慘叫聲,一直折磨到夜里11時許才罷休。

他們還警告魏從錦:不許再信神、再走動,并派人監視她,之后才放了渾身是傷的魏從錦。

江蘇省丰縣家庭教會傳道人被抓

執法人員以“信耶穌犯法”為由,將四名傳道人拘捕。

2002年7月15日中午11時許,家住丰縣首羡鎮袁老家村的趙香云(女、34歲),丰縣王溝鎮周庄村的董紅麗(女、33歲),丰縣李寨鄉李老家村的王美芳(女、23歲),和山東省單縣馬樓鄉王竹園村的李素鳳(女、31歲)四人,在去傳福音的途中路過丰縣常店鎮杜堂村時,被常店鎮派出所的聯防隊長侯敬群(男,40多歲)、隊員劉得國等3人,以信耶穌犯法為由抓到常店鎮派出所,并進行審訊。

中午酷熱難當,侯、劉將她們四人拖到院里,銬在水泥柱子上暴晒了兩個多小時。董紅麗被“晒”得渾身痙攣、抽搐起來,劉說她裝病,抓住她的頭發就劈頭蓋臉地狠打,王美芳上去護,也被劉拳打腳踢一頓。

最后,李素鳳于當天被罰款3000元后放回家。其它三人均被押送到丰縣看守所。王美芳在看守所被刑拘5天,罰款1000元;趙香云被刑拘3天,罰款1500元;董紅麗被刑拘6天,罰款1000元。

江蘇省邳州市家庭教會傳道人被抓

“拿2000元錢來!我不管你是借還是搶銀行,否則,就將楊殿玉送看守所!”這是邳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的石戰華(男、40多歲),在逼傳道人楊殿玉的丈夫交錢贖人時說的話。

2002年7月31日上午8點30分左右,楊殿玉(女、49歲,邳州市運河鎮庄場村。)在家中被本村治安員魏賢葉(男、42歲)帶來的石戰華等四人,以“私自信神犯法”為由抓到了村委會二樓。

她剛進屋,石一腳將她踹倒在地,并責問她何時信神,信了多長時間,逼她老實交待信神的事。中午,室外气溫近40度,石命令楊到外面蹲著“晒太陽”,臉要迎著強烈的太陽光,重复數對面大樓有几層。楊被火辣辣的太陽烤得口干舌燥,臉上的汗水直流。

下午4點多鐘,楊的丈夫到了派出所,石蠻橫地逼其丈夫說:“不管你是借還是搶銀行,限你在20分鐘內拿2000元錢來!”但楊的丈夫直借到天黑,才湊齊了1000元錢。他們拿到錢后罵罵咧咧的,這才把一直蹲在外面的楊殿玉帶到樓上,逼她寫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信神了,才放了她。

江蘇省沭陽縣家庭教會同工被抓

國家執法人員以“非法私自信神”為罪名拘捕了同工李正梅,并將其刑拘15天。

2002年6月28日上午9時許,沭陽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馬桂龍(男、49歲)帶一女警,同本縣沂濤鎮派出所的毛、丁兩干警,闖進沂濤鎮灣堆村李正梅(女、36歲)的家。他們其中一人朝李吼道:“李正梅,你私自信神是違法的!”之后,他們就如強盜般在屋里亂翻,搜出几本圣經及詩歌,隨即將李正梅押到沂濤鎮派出所。

第二天他們又將李正梅押送到沭陽縣拘留所,并對其審訊五次。公安人員還恐嚇她說若不老實交待,就得坐牢、殺頭以此逼她交出信徒的名單、住址。最后,以“非法私自信神”為罪名,刑拘李正梅15天。

江蘇省海門市家庭教會一對老基督徒被抓

2002年6月18日上午7時許,顧云飛(男、65歲)、陸亞英(女、64歲),因信耶穌被執法部門拘捕。

當天,海門市臨江鄉派出所韓所長(男,40多歲)和悅來鎮派出所指導員陸振飛(男、50多歲)二人,來到臨江鄉稻香村的顧云飛家,強行帶走了兩個步履蹣跚的老人。

到了臨江鄉派出所,縣公安局的一干警審問老人信什教,老人回答說信耶穌,他便吼道:“信耶穌是反動組織,是反党!”他們還逼老人交待教會的內情、信徒的名單及住址,強行讓老人拍照、按手印,之后又將兩位老人關進鐵籠子里(大小便也只能在里面解)。

當夜零點左右,他們才將兩個老人放回家,臨行前還警告:以后再信神就立刻抓起來坐牢!

江蘇省興化市家庭教會同工被圍捕

十名工人聚會先后被拘捕,七人被執法部門勒索重罰,三人被關押至今未釋放。

2002年7月26日晚10時許,興化市海南鎮的陳鳳英(女、40歲)和本市周庄鎮的高玉珍、薛根玲等10人,正在周庄鎮黃界村吳党蘭家聚會。興化市邊城派出所的范德風(男,30多歲)等三名干警,突然闖了進來,以“非法私自聚會”為由先將陳鳳英抓到邊城派出所,還將聚會人員的地址、姓名都登記下來。當夜零點,邊城派出所的人抓走了高玉珍。到第二、三天,又抓捕了其余的人。

最后執法人員以“非法私自聚會”為罪名,對他們分別處罰:陳桂榮(女、47歲),罰款2000元;吳党蘭(女、58歲)等6人各罰1000元。陳鳳英、高玉珍、薛根玲三人在審訊期間,被派出所的人用電警棒等刑具殘酷折磨。

7月30日,薛根玲被押送到江蘇省姜堰市公安局;陳鳳英、高玉珍被押送到興化市公安局。三人至今仍在關押中。

江蘇省啟東市家庭教會傳道人被抓

2002年6月18日上午8時許,傳道人朱允芳被執法部門拘捕,并慘遭凌辱。

當天,啟東市惠萍鎮派出所龔所長(男、約50歲)、市公安局陳隊長(男、約50歲)等4人气焰囂張地闖入本鎮五大隊朱允芳(女、44歲)的家,他們以“私自信神非法”為由,將朱允芳強行押到惠萍鎮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一干警強迫朱跪在地上,陳隊長和龔所長審問:“快說!還有哪些人信神?誰是傳道人?”朱不敢吭聲,此時上來兩干警輪流煽她的耳光,并踩她的手(手被踩得几天握不住拳頭),陳隊長還揪住朱允芳的頭發往牆上撞,朱被撞得頭暈眼花、額頭青紫。過了一會儿,昏昏沉沉的朱恍惚中發現自己的頭上有東西,回過神來才知道一公安人員正將一只蝸牛放在她的頭上進行戲弄。

在派出所的三天當中他們沒給朱允芳吃過飯,夜里都是勒令她站著,不許睡覺。朱受不了他們的毒打与折磨,几次撞牆想一死了之。

直到6月20日晚零點,他們逼朱允芳按手印、拍照,并警告她不許說在里面被打的事,之后才放了她。

2002年8月29日第4次收到宗教迫害報告(14人)

四川省高縣家庭教會殘疾人慘遭公安人員折磨

拄著雙拐的基督徒鄧甫云因信耶穌被高縣公安局拘捕。

2002年7月9日晚9時許,家住高縣文江鎮桂花村6組的殘疾人鄧甫云(男,37歲)正在家中听贊美神的詩歌。村治安民兵何錫忠(男,30多歲)領著高縣公安局的三名干警闖進鄧家,他們不容分如土匪般到處亂翻起來,每個房間都搜了個遍,床上床下、廚房、就連縫紉机也翻了一遍。最后他們搜走了詩歌光盤和一台CD机以及鄧家借來准備買三輪車的兩仟元錢。

之后三名干警連夜將鄧押送到高縣公安局,并且立即進行審問:“詩歌是哪里來的?”他們見鄧不交待實情,其中一個姓周的干警(男,40多歲)狠狠地打了鄧兩耳光且說:“把你們信耶穌的人都說出來就獎你五百元,還將你的兩仟元錢還給你!”鄧一直不吭聲,他們也審不出什么,之后他們將鄧關在一個不能坐又不能蹲,只能勉強站立的黑屋里,而且不給吃也不給喝。

鄧甫云一直被關在黑屋里,到11日早晨才吃上兩個饅頭。無辜的殘疾人被殘酷折磨了四天五夜,直至7月14日凌晨才被放回。

重慶直轄市家庭教會基督徒被任意拘捕

2002年7月6日上午10時許,莫兼容(女,49歲,万州區天城映水辦事處獅子村八組)、彭純玉(女,58歲,万州區天城大周鄉五土村四組)、駱興秀(女,54歲,万州區五橋翠屏鄉長江二組)三人正在万州區新城路胡志碧(女,73歲,家住万州區新城路)租的房子里聚會。這時,万州區龍寶公安分局來了一伙人,他們气勢洶洶地吼道:“全部不許動!”其中一公安人員二話沒說就狠狠地朝莫的臉上打了几耳光,其余的人在屋里到處亂搜起來。他們搜走了一些信神的書籍、一部傳呼机和現金壹仟元整,隨后又將莫、彭、駱三人押上警車,帶到龍寶公安分局。

在審訊室,樂斌(男,40歲)局長和毛副局長(男,30多歲)恐嚇道:“你們的帶領是誰?住在什么地方?若不交出你們的頭,就把你們搞個家破人亡!你們共產党不信,偏去信神,老子几腳踢死你!”

經審訊后,駱興秀當天被放回,而莫、彭二人一直被審訊到晚上8點左右。因審訊一直沒有結果,他們就強行拉著二人的手在紙上按了手印,之后由兩名干警將莫、彭二人押送到万州區李河鎮戒毒所与犯人關在一起,并且不給吃也不給喝。

次日早晨7時30分左右,龍寶公安分局還將73歲的胡志碧抓了進去,審問到下午1時許才將她放回。

最后,莫、彭二人被關押至7月16日,分別罰款250元后才釋放。

重慶直轄市家庭教會一對年近八旬的老人被任意拘捕

2002年8月2日上午9時許,重慶直轄市渝北區大石鎮派出所所長胡德柄(男,30多歲)、治安組長龔祥全(男,40多歲)二人,來到大石鎮石橋村十隊夏云發(男,79歲)、江里碧(女,75歲)的家中,他們不由分說就將夏、江二老押到大石鎮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胡、龔等六人又押著夏老返回去抄家,接著又回到派出所審問二老:“听說你們信耶穌,還有人到你們那里去,有沒有這回事?”江老說:“沒有此事。”所長胡德柄見江里碧態度堅決,便使勁擰她的手臂,當時江老的手臂被擰傷,過后疼了好几天。

最后,胡所長等人沒審出什么結果,直到下午6點鐘才將兩位老人放回。

四川省新津縣家庭教會傳道人兩次被任意拘捕

傳道人張學彬、張正全因傳福音兩次被執法部門拘捕。

2002年6月14日下午,張學彬(女,39歲,新津縣金華鄉十二大隊二小隊)与張正全(男,53歲,金華鄉五大隊二小隊)來到新津縣興樂鄉傳福音時,被興樂鄉派出所的陳科長(男,40多歲)、干警羅偉(男,30多歲)以傳福音犯法為由抓到了興樂鄉派出所。在所里,羅、陳二人對他們進行審問,并勒令以后不准再傳福音,還強行讓他們按了手印。之后張學彬、張正全二人被興樂鄉派出所直關押到6月16日中午才放回。

2002年7月10日上午,張學彬、張正全二人又因傳福音被傳訊到新津縣金華鄉派出所,并被強行拍照。隨后新津縣興樂鄉派出所的王所長(男,30多歲)帶著陳科長、羅偉等四人將他倆押到興樂鄉派出所。羅偉狠狠地打了張正全一耳光說:“叫你別傳福音,你又在干啥?”下午6時許,張學彬、張正全二人被押送到新津縣公安局。他們被拘留了十五天后,于7月25日釋放。臨走時,公安局的人還警告他倆:回家以后不准再信神。

四川省雅安市天全縣家庭教會聚會被圍捕

雅安市有線電視台從7月30日起多次報道了家庭教會聚會點被搗毀,并查獲圣經、詩歌及錄音帶等事件。基督徒楊林芝也在報道中出現。

2002年7月24日下午,張權珍(女,73歲,天全縣兩路鄉四村二組)、代成英(女,62歲,天全縣城鄉鎮東城一組)、朱榮英(女,62歲,城鄉鎮東城三組)三人正在楊林芝(女,38歲,城鄉鎮東城三組)家聚會。突然城鄉鎮派出所的干警楊明聯(男,46歲左右)帶著天全縣刑警大隊主任高國書(男,40歲左右)及刑警郭清林(男,20多歲)闖進聚會地點。他們不容分說就到處亂翻亂搜起來,最后將正在聚會的四人全部抓到了城鄉鎮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雅安市公安局的三名干警与縣公安局局長張玉祥等人一起對她們三人進行了分別審問,并且逼她們說不再信神。三人被迫說不再信神,并且簽字、按手印后才被放出來。

7月25日上午9時,局長張玉祥等人審訊楊林芝,逼問她圣經是從哪里來的,帶領的是誰?他們還警告楊若有人与其聯系要主動報案。(楊在關押期間同樣的審訊共有五次)楊林芝一直被關押至7月26日下午,罰款620元后才被放回。縣刑警隊還限制楊林芝一年之內不准外出,隨時在家等候傳訊。

四川省榮縣家庭教會基督徒被任意拘捕

基督徒林翠華因運送贊美神的詩歌光盤,在四川省內江市被執法部門拘捕。

2002年7月16日下午,林翠華(女,38歲,榮縣旭陽鎮鐵馬石村一組)來到四川省內江市取了贊美神的詩歌光盤21套,剛走到內江市子坳汽車站門口,就被一個約30歲的男子攔住,押到了汽車站派出所。剛進門,5個公安人員就將林圍住(4個男的,均30多歲),其中一個20多歲的女警對林強行搜身,并收走了50元錢。接著一干警惡狠狠地審問:“你帶的東西哪里來的?不說就對你不客气!”這時另一個干警朝林的右肩猛踢一腳,當時林的胳膊就被踢傷,抬不起來。他們見沒審出結果,當晚就將林押送到內江市公安局。到了市公安局,林翠華又被一女警強行搜身,身上的傳呼机也被收走,接著他們又將林關進已住有十几個犯人的屋里。

7月20日林翠華的丈夫去了內江市公安局,公安人員威逼其丈夫拿五仟元錢來贖人。林家拿不出這筆錢,其丈夫被逼無奈在親戚們的幫助下湊齊了兩仟元錢交給他們。就這樣林翠華又被關了好几天,直到7月29日上午才放她出來。而當初她被抓時收走的50元錢及一部傳呼机至今仍未歸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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