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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典试法修正草案通过 国考泄题舞弊加重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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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台考试院院会26日通过考选部拟具的《典试法》第31条修正草案,增订国家考试典试人员及办理考试人员若有违法舞弊情事触犯刑法,依刑法论处,并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中央警察大学消防系前主任沈姓教师利用担任消防三等特考召集人及典试委员身份,记下考题泄漏给学生,被依妨害考试、泄密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判沈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4年,支付公库80万元,并提供义务劳务。

考试院表示,针对泄题舞弊事件,虽属个案,却已严重伤害国家考试公平性与公信力,也影响机关人事正常运作。而26日院会通过考选部拟具的《典试法》第31条修正草案,增订对国家考试违法舞弊人员加重刑度及考选部求偿权规定,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考试院说,为提高法律规范强度,增加对违法舞弊人员的究责机制,吓阻并防杜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因此拟具《典试法》第31条修正草案。

考试院指出,草案加重违法舞弊人员刑度,国家考试各类典试人员及办理考试人员若有违法舞弊情事触犯刑法者,依刑法论处,并加重其刑至1/2。另外,也增加考选部求偿权,对于违法舞弊导致考选事务费用增加者,考选部有求偿权,得要求违法失职者担负起损害赔偿的责任。

考试院表示,草案送请立法院审议后,考试院将积极与立法院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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