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法輪功學員遭構陷 法院裁定中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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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3月17日訊】蘇州市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季桂珍於2019年9月23日被蘇州工業園區婁葑派出所綁架、「取保候審」,之後被構陷到吳江區檢察院、吳江區法院。前幾天,吳江區法院給季桂珍的一份刑事裁定書中稱本案被「中止審理」。

明慧網報導,2019年月23日上午9點30分左右,蘇州工業園區婁葑派出所一大幫人闖入季桂珍家的老舊屋子。先是三個便衣上前緊緊地挾持著老太太使其動彈不得,同時又有兩人舉兩台攝像機對著老人上下左右地攝像。這群人中只有三個女輔警穿警服,其餘都著便服。

接著約20人從外面進到老太太的房間和閣樓上翻箱倒櫃地蒐查,搶走法輪功書50多本、真相資料等,連500元現金生活費也被搶奪。整個過程大約折騰了一個小時。

抄家完畢,這夥人要求老太太到蘇州工業園區婁葑派出所去一趟,老人不從,四五個人便上來抓住老人不同的部位就往外拖,一直拖到外面小路上,再抬頭抬腳地將老人抬進一輛停在路邊的麵包車裡。然後,這些人開著兩輛車呼嘯著從老太太家的街巷開往派出所。

在派出所裡,他們強行要求季桂珍做筆錄,問她去蘇安新村幹啥,老太太回答說:「去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不乾膠),希望你們不要對法輪大法犯罪,法輪大法好是全世界公認的,也希望你們不要再幹這樣的事了。」

他們強行要求老人按手印,將她一直關押到晚上8點鐘,才以所謂「取保候審」送其回家。整個過程中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件。

10月24日下午,季桂珍被警察帶到吳江檢察院見檢察官張能後,才知道自己已經被派出所構陷到吳江市檢察院。

幾天前,季桂珍收到吳江區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書。裁定書中寫道:「本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06條第1款第(4)項的規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審理。」

自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地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隨意抓捕、入室搶劫、公開勒索錢財;檢察官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法官違法枉判,甚至還有法官在法庭上叫囂:「不要和我講法律」。

儘管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脅迫公檢法司系統的人員執法犯法,其中有些人還存善良之心,如在審理過程中出現檢察院不立案、撤訴、庭審後決定免於刑事處分、釋放法輪功學員等。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2018年遭警察綁架構陷、被檢察院退卷的117名法輪功學員中,有7人最終被釋放,其中被非法關押時間最長的760天(兩年多),時間最短的25天。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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