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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澄清目前無缺藥疑慮 已超前規劃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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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3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有關媒體報導中共肺炎使國際原料藥斷鏈,恐有藥品短缺疑慮一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調查,國內短期尚無藥品受疫情影響導致供應短缺的情形。

為因應疫情長期發展,食藥署已預作多項應變措施,包括盤點可能受影響原物料、鼓勵業者先行尋找原料藥替代來源、加速審查業者原料藥相關申請案,並已研擬相關補貼措施,降低業者取得原料藥增加的成本負擔。食藥署非常重視且呼籲醫療機構勿因恐慌提高庫存等,並請業者依適當供貨比例,將藥品供貨至醫療機構及藥局,以避免有供應分配不均情形。

我國製藥業者原料藥源自中國占比約三~四成,食藥署自年節前即超前規劃應變作為,與製藥相關公協會合作並召開多次會議討論,業界表示一般原料藥維持36個月以上庫存,且多有其它國家來源可供替代,目前亦積極尋找更多其它原料藥來源。食藥署後續亦加速審查自用原料及新增原料藥來源申請案,以確保業者取得所需原料藥,避免藥品短缺。

缺藥(Drug shortage)是指「臨床上為必要性且無可替代的藥品」發生供應短缺的情形,倘能經廠商及醫療人員的預先通報,由食藥署啟動藥品短缺評估暨後續處理機制,於接獲藥品短缺通報後,立即評估替代藥品或替代療法,可減緩發生缺藥的風險,經評估有其他替代藥品或治療方法,則不屬缺藥問題。

食藥署於評估後將替代藥品資訊公布於食藥署藥品供應資訊平台及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供臨床醫師參考。如無替代藥品,則啟動缺藥處理機制,公開徵求藥品專案製造或輸入,如有通報案件會逐案協助解決,以維持藥品穩定供應,同時有助於釐清民眾疑慮,避免造成無謂的恐慌及社會的不安。

食藥署嚴正駁斥網路流傳的不實缺藥訊息,同時呼籲於防疫期間,各方應共同努力,保障民眾用藥權益,近日就網路流傳散播不實缺藥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及刑法第313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註1: 衛福部食藥署藥品短缺通報平台:

https://dsms.fda.gov.tw/DSMS/Report-Drug-Shortage

註2: 藥品供應短缺通報的評估處理流程

https://dsms.fda.gov.tw/FAQ.aspx

註3: 藥品替代方式:

醫師如果未註明處方不可替代,藥師或藥劑生可以價格不高於原處方藥品,而且同成分、同劑型、同含量的任何廠牌藥品替代。

藥品的處方或替代,要以收載在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的品項為限。◇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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