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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商家難題 員工領失業金不上班 律師警告

失業比上班賺?政府不放棄追查福利濫用 律師:若涉嫌欺詐將面臨民事、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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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美國紐約報導)疫情減緩,一名準備恢復營業的唐人街雜貨店老闆卻發現,員工拒絕回來上班,因為在家拿到的失業金比上班工資還高;而老闆申請下來的薪資保護貸款(Paycheck Protection Program,PPP),這筆救助資金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花掉,才能獲得貸款豁免,於是老闆到處找人來上班。

華埠第三社區委員會委員陳家齡說,上週就有一個店老闆請他「推薦人來上班」,因該老闆申請PPP並已經拿到。但PPP的經費要求要在八週內發給員工,雜貨店屬於必要行業可以開門,可是開門員工不願回來,也就無法發給員工。

面對零收入和每月至少7,000元至上萬元房租的雙重壓力,老闆急於開店謀生,卻招不到員工,很頭痛。

陳家齡說,這一現象很普遍,唐人街一些小商家都遇到類似問題。「有些員工害怕染疫,有些則是不願意,因為坐在家裡拿到的失業福利金,比原先上班掙的還多得多。」

「其實員工一旦被提供工作機會,就沒有資格繼續領取失業救濟金了。如果他們為了拿福利而拒絕上班,會被視為欺詐,政府遲早會追討。」

陳家齡說,這些人如果不返還非法所獲的福利,政府將來會提起刑事訴訟。

有人詐領福利 7年後被政府追入獄

這不是危言聳聽。陳家齡舉例說,他之前曾幫過兩三名被政府追討的華人刑事案件,其中一名華人沒有資格拿失業金,卻拿了2.8萬美元,結果被政府審核發現詐領,先發來一封信約談,給機會辯解,而約談前政府已掌握證據,給他兩選項「要麼還錢,要麼起訴」(refund or charge),該華人無視約談通知,最後被州政府以「福利欺詐」刑事罪名吿上法庭。

那麼政府追討的時限會有多久呢?陳家齡又舉一例說,之前他認識一個人2001年做生意損失,通過文件造假、申請911賠償金獲得10多萬美元。結果7年後政府審核看出問題,2008年以「電信欺詐」落案,此人最後被聯邦法庭判了3年監禁。

很快拿到錢 不等於放寬標準

專長紐約勞工和商業訴訟的律師游愛虹說,其實申請失業救濟金有一個基本條件「有繼續工作的意願」,填表申請時就有這項前提。

政府發放失業金也不是一次性發8週,而是每週向申請人確認一次,是否還沒有找到工作;同時政府也向雇主確認。例如自己辭職不幹,通常情況下是沒有資格領取失業救濟金的。

她說,正常時期是要員工和雇主雙雙確認情況的真實性,以杜絕濫用福利。如果老板邀員工回來卻不回來,就不可以繼續拿失業救濟金。

但疫情下很多店都已關門,寄給老闆的信可能無法及時回應。加之紐約疫情異常嚴重,政府為了不讓員工餓死,打破常規縮短流程,解決電話線路堵塞,才得以迅速將失業補貼發到員工手上。

游愛虹律師說,雖然審核暫時有所放鬆、很快能拿到錢,但她「毫不懷疑政府事後追查」的可能性,「政府現在沒辦法走老闆認證這部分,不等於以後沒有時間追究。到時候當事人要面臨民事、刑事責任。」

紐約州的 PUA (疫情失業援助)福利最低金額為每週186美元(最高504美元),疫情下聯邦政府每週又提供額外600美元的失業保險補助。

游律師說,雖然這兩筆錢的來源不同,聯邦的錢源自CARES法案,但申請的時候填的是同一個表格,領取的要求一樣。如果被抓到欺詐,不但要連本帶利歸還,還要面臨州政府和聯邦政府雙雙提吿的風險。

政府追查手段多

政府給企業薪資保護貸款PPP,鼓勵商家不裁員;已經領取失業金的員工不能出現在payroll工資單上,無法獲得減免。因此PPP和失業金是矛盾的,你只能二選一。陳家齡說,還有人想腳踩兩條船,開了門不報稅,又拿PPP,又拿失業金,「遲早會被查上門」。

近年來聯邦、各州及地方政府的調查員共同合作,通過審計、調查、數據挖掘和分析,嚴查各種福利欺詐。陳家齡說,政府其實一直不會放棄抓捕漏網之魚。政府資訊發達,如果發現誰用欺騙手法申請美國福利,還會給一些人未來的移民身分或綠卡申請造成影響。◇ #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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