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警局更新罰則 執勤時如有種族歧視或遭解僱

NYPD公布《紐約警察局紀律指導》 警察執勤時如有種族歧視、過度使用致命武力等或遭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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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上週五(1月15日)下午,紐約市警局(NYPD)公布第一份《紐約警察局紀律指導》(NYPD Discipline Matrix),內容顯示市警局在「黑命貴」(BLM)運動要求解散警局的壓力下,警察執勤時如有種族歧視、過度使用致命武力等,或遭到解僱。

去年8月30日,NYPD發布了罰則草案並對外徵詢公眾意見。隨後收到了超過400條評論,市警局依此修改內容,於上週五出臺新的《紐約警察局紀律指導》。

新指導指出,市警執勤時如過度使用致命武力、種族歧視、故意做出假聲明可能會導致解僱。市警如不服從或違規駕駛將被停薪20天;未能報告丟失的槍枝將停薪10天。市警如果在行動前有時間深思熟慮,或者行事出於個人利益,這些因素都可能加重懲罰。

該指導的重點放在三方面:一是「追究責任」(Accountability),追究公平和與不當行為成比例的處罰;二是「透明度」(Transparency),以便服務人員和社區成員都知道當人員違反規則時應遵循的紀律;三是「一致性」(Consistency),因此類似的行為將得到類似的對待,並且「公民投訴審核委員會」(Civilian Complaint Review Board,CCRB)的建議與NYPD的罰則應有共識。

新準則還概述了警察不當行為的推定懲罰,並根據加重和緩解的因素調整懲罰力度,如屢犯會加重處罰。據紐約市府發表的聲明,市警局的改革是為了「提高紀律系統的公正性,並增加紐約警察局和公眾之間對該系統的信任」。

市警局局長謝伊(Dermot Shea)在聲明中表示:「經過近兩年的創建,這份指導針對具體的犯罪行為建立了明確而一致的推定性懲罰,並消除了可能損害紀律程序的偏見,維持我們誓言保護與服務的人民眼中的合法性。」該指導反映了他的承諾,即警隊成員均應根據合理的標準對其行為負責,而隨著警察和公眾需求的發展,這份指導可再擴展。

早在2019年11月初,就有超過七成的紐約人在普選中要求警察為其行為負責,並同意擴張「公民投訴審核委員會」監督警察的權力。當時,多個警察工會對這樣的結果表達不滿,並認為這只會使警察在街頭執法時受到束縛;另有警探協會認為,這是「用納稅人的錢進行獵巫」,警察在維護社會治安時會「猶豫」,而最終結果對公眾不利。

自去年夏天「黑命貴」運動延燒全美,警察的確成了納稅人獵巫的對象。「公民投訴審核委員會」主席戴維(Fred Davie)樂見市警局的改變,並稱「紐約市警察局採取了這一令人鼓舞的步驟,為身穿制服的服役人員制定了更為清晰的執勤規則。董事會期待審查市警局的提案,按照指導準則與公眾接觸。」

據《華盛頓郵報》2020年6月3日報導,美國前總統奧巴馬在「我兄弟的守護者聯盟」(My Brother’s Keeper Alliance)與「奧巴馬基金會」(Obama Foundation)的視訊會議中,稱「黑命貴」抗議運動是「他一生中未見的深刻」,並對「黑命貴」抗議者說「你的命是命」(Your lives matter)。

8月31日,市長白思豪發表聲明,要求實現「奧巴馬基金會」(Obama Foundation)改革警政的承諾;白思豪因此與「我兄弟的守護者聯盟」合作,參與對市警局的審查、報告和改革,稱此舉「能夠將真正的社區意見納入紀律準則的製定中」。

當市警局發布新版罰則後,市長白思豪發表聲明,稱市府多年來已經完成了重大的警察部門改革,市警局的新頒指導準則僅是紐約市在2021年取得進步的起點。◇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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