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政法官酒駕致5死傷僅判7年 網民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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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去年4月份,內蒙古赤峰市敖漢旗政法委前常務副書記潘衛國酒駕肇事後找人頂包,該事故導致4死、1重傷。然而,今年2月2日,潘衛國僅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網民對此非常憤怒,指判太輕。

綜合陸媒報導,2月2日,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赤峰市敖漢旗政法委前常務副書記潘衛國有期徒刑7年,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受害者家屬)共計270萬餘元;以包庇罪判處潘衛國同學閆中華有期徒刑1年。

但是受害者家屬對此判決表示無法接受,並將提起上訴。

判決書顯示,2020年4月3日晚,潘衛國與他人在敖漢旗某大酒店飲酒;4日一早,潘衛國開車接上其同學閆中華後,在行駛途中發生車禍。事故導致4人死亡、1人重傷。事發後,潘衛國未報警也未撥打120救助電話,且乘車離開現場,屬於交通肇事後逃逸。

為逃避責任,潘衛國還隱瞞駕車事實,試圖讓另一名車禍受害者楊某新作偽證;潘衛國同學閆中華則作虛假證明,謊稱其駕駛汽車發生事故。

楊某新表示,事故發生後,一短髮男子(指潘衛國)告訴他,交警找做筆錄時,要他說是那輛紅車(指4死者駕乘車輛)越線和潘車相撞。

受害人趙某海(已死亡)兒子指,潘衛國的逃逸行為導致其父未得到及時救治而死亡。但是法院不認定趙某海的死亡結果與潘衛國逃逸行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趙某海兒子堅持認為,其父就是因為未及時得到救治而死亡的。

此案引發大陸網民熱議,很多網民對此判決表示憤怒。

「四條人命+酒駕+頂包+知法犯法,數罪併罰,何止判七年,太輕。」「才7年?!」「醉駕肇事致人傷亡和故意殺人沒有區別,建議死刑!」「判太輕了!」「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這樣的量刑簡直難以置信。」

另有網民說:「同樣是醉駕,廣西的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死了兩人就判了無期徒刑,這個死了4個人才判7年,太不應該了。」

大紀元記者查詢發現,該網民提及的廣西事件是指,去年廣西南寧市一名趙姓男子因醉駕撞到前車車尾,又駕車逃逸,因誤踩油門又發生車禍,致2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多人不同程度受傷;今年2月2日,該男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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