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 律師斥案卷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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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8月19日訊】寧夏吳忠市鄭亞榮、鄭鳳英、馬雄德,銀川靈武市嚴英因修煉法輪功,於8月5日被吳忠市利通區法院非法庭審。律師為他們做了無罪辯護,指出公訴人提供的案卷造假。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明慧網報導,2021年8月5日下午,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嚴英依法要求參加現場庭審,被允許,她的家屬為其聘請的兩位外地律師、和法院為鄭亞榮、鄭鳳英、馬雄德指定的三位援助律師,同到現場出庭。被非法關押在中衛市看守所的鄭亞榮以遠程視頻形式庭審,家屬以視頻形式旁聽。

庭上嚴英的兩名辯護律師指出,案卷中反映出偵查人員枉法枉規、執法犯法的行為,重點如下:

以利用x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給法輪功定罪,是枉法;

提取、扣押的物證來源不清;

物證的有關記錄和提取物證現場的照片不一致;

在物證的相關文書上沒有見證人、持有人、調查人員的簽名。

律師還向法庭呈交了《重新鑑定意見書》。

為嚴英辯護的女律師說:「指控我的當事人『破壞法律實施』是不實的,他們都是六十多、七十多歲白髮老人,我的當事人又是一位殘疾老人。她們怎麼能破壞了一個國家的法律實施,破壞了哪條法律沒有得到實施?」

嚴英的兩位辯護律師詳細分析了案件的來源,表明案卷沒有報案人,也無原始出警記錄,因而偵查人員涉嫌製造案件。

另外,吳忠市公安局高閘公安派出所警察製作《收繳法輪功宣傳品照片》、《扣押物品照片》違法違規、沒有出處,涉嫌製造假證據。

法庭上,嚴英講了自己修法輪功的身心變化、道德提升,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自己沒有罪。她還要求法庭對《收繳法輪功宣傳品照片》中沒有給出的送檢檢材(送到有關部門去檢查的檢驗材料)給個說法。

72歲的馬雄德在法庭上述說了修煉前後的身心變化,一再重複自己沒有罪,也不認罪。他的援助律師也為其做了無罪辯護。

四位修煉者屢遭迫害

嚴英,女,現年58歲,是患有嚴重小兒麻痺後遺症的殘疾人。1989年,產後得一怪病,手一沾涼水就麻木、痙攣抽搐,後來又陸續患上風濕性心臟病、淺表性胃炎、附件炎、腹腔炎等多種疾病,四處求醫無果。

19997年5月,嚴英開始修煉法輪功,三個月後,病症全部消失。其家人被法輪功的神奇療效所震撼。

2000年3月,嚴英進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回當地後被靈武農場派出所非法拘留了一夜,後被非法關押15天;2001年9月下旬,被劫往寧夏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3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寧夏吳忠市看守所。

馬雄德,男,現年72歲,大專文化,原是吳忠儀表廠勞資處的幹事、工程師。曾患有嚴重的腎結石,犯病時會痛得滿地打滾。1997年5月修煉法輪功,腎結石等病都痊癒。

馬雄德曾被非法拘留15天、關押在戒毒所56天;被非法勞教2年,非法判刑2次,累計12年半;被關押到洗腦班14天,現被關押在寧夏吳忠市看守所。

鄭風英,馬雄德的妻子,現年69歲,原是寧夏吳忠儀表廠的職工。曾患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嚴重的腸炎、胃下垂,中西醫、氣功、偏方試了個遍,無效;曾經常和別人發脾氣、吵架。

1997年5月,鄭風英修煉法輪功,疾病逐步痊癒,對人對事能忍讓了。

1999年7月20日後,鄭風英被非法拘留15天、關押在戒毒所48天;被非法勞教2年多、非法判刑兩次,累計10年(一次3年監外執行、一次7年),現被非法關押在寧夏吳忠市看守所。

鄭亞榮,女,現年44歲,1999年因身體不好修煉了法輪功後,身心受益;2004年,遭構陷,被非法刑事拘留,後被利通區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此後她放棄了修煉。

2019年,鄭亞榮重新走入修煉;2021年2月10日,被非法行政拘留15日,後被非法刑事拘留、批捕,現被非法關押在寧夏中衛市看守所。

法輪功(法輪大法)是指導人們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自1992年由李洪志大師從長春傳出,至今已傳遍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使上億人身心受益,目前所獲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和信函達四千六百多項。

明慧網評論: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無辜迫害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淪喪,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特別是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人帶來了巨大的苦難。

明慧網原文:寧夏四位好人被開庭 案卷充斥造假 律師做無罪辯護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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