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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法院判決:伊朗應向空難者家屬賠1.07億

2021年8月5日,烏克蘭PS752航班空難遇難者家屬在多倫多集會,呼籲加拿大敦促伊朗為空難負責。(Chris Young/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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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兩年前伊朗軍方擊落一架客機,加拿大安省法院去年年底裁決,伊朗向客機上六名受害者的家屬賠償1.07億加元。家屬的律師們週一(1月3日)發表聲明表示,該賠償「在加拿大法律中史無前例」。

去年5月,法院裁決,導彈襲擊構成了蓄意的恐怖主義行為,為遇難者家屬向伊朗尋求賠償鋪平了道路。

據加通社報導,當時,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愛德華‧貝洛巴巴(Edward Belobaba)權衡了各種可能性,認為2020年1月8日擊落烏克蘭國際航空公司752航班(PS752)的導彈是在該地區沒有武裝衝突的情況下故意發射的。他認為,這構成了恐怖主義行為,令伊朗的民事訴訟豁免無效。

雖然《國家豁免法》保護外國不受法律索賠,但《為恐怖主義受害者伸張正義法》提供了例外,即由恐怖主義活動造成的損害需要賠償。

在飛機失事的176名死者中,有100多人與加拿大有關聯,其中包括55名加拿大公民和30名永久居民。

貝洛巴巴在12月31日的最新裁決中表示:「本法庭很清楚,損害賠償金無法替代失去的生命。但金錢賠償是民事法庭能提供的唯一補救辦法。」

貝洛巴巴判給上法庭的家屬700萬元的補償性賠償金和1億元的懲罰性賠償,外加利息。

目前還不清楚如何從伊朗收到這筆錢。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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