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政法委書記劉保明被起訴 曾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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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5月30日訊】5月29日,中共山西省呂梁市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保明案被公訴。他被指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保明因迫害法輪功,曾被海外追查國際及海外明慧網點名。

劉保明2009年至2013年8月任呂梁市政法委書記,2013年底退休,2021年10月14日被查時已近70歲、退休8年。

今年4月2日,劉保明被雙開。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劉保明被指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金、介紹融資活動;在企業管理、項目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呂梁連續5任政法委書記被查,包括李良森(2014年12月落馬)、劉雲晨(2019年8月)、吳志國(2020年4月)、李小明(2021年4月)、劉保明。

上述五人均因積極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或被海外明慧網點名

據海外明慧網2018年6月19日報導,2012年山東法輪功學員喬建軍在呂梁因免費給當地民眾發放享譽國際的神韻晚會光盤,被冤判入獄4年。

2016年喬建軍冤獄期滿,呂梁市文水縣冀周村法輪功學員成衛平和樊梅香夫婦協助其返鄉,卻因此於2017年雙雙被判一年半。

2018年,成衛平、樊梅香的兒子成浩也被非法判三年半,只因他為了替父母申冤奔走於地方各個部門,以及依法向中共國務院、山西公安廳等部門寫信申訴。

時政評論員陳思敏表示,上述來自明慧網的這起案例,是貫穿劉保明等4名呂梁政法委書記任期的案例之一,也是呂梁迫害案例的一個典型,以及冰山一角。

陳思敏表示,呂梁這5任政法委書記在位合計15年的時間,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在他們落馬後,如何追究相關的責任?那些冤假錯案又該如何處理?如何給予司法救濟?尤其是法輪功案件讓人特別關注。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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