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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防利益衝突 新光金總座夫妻須一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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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侯駿霖台灣台北報導)為強化公司治理、避免不同金控間的利益衝突,金管會23日指出,將修正金控負責人兼職規定,將增訂金控董監事、總經理與關係人,不得同時兼任其他金控的董監事、總經理,金管會雖未直接點名,但新光金總座吳欣儒,因其丈夫許元禎是華南金董事,在年底修法完成後,夫妻其中一人必須調整職務。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透露,該法修正後,將有兩個案件涉及金控公司之間的利益衝突,其一是先前富邦金併購日盛金,但人員暫時兼任的情況是由金管會核准,因此排除適用規定,但另一案件金管會並未點明,此次修法後將對外預告60天,最快將於年底上路。

不過,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因其丈夫為華南金董事許元禎,故夫妻其中一人必須在年底修法後調整職務。林志吉表示,修法前就與相關兩人溝通過,兩人皆已知悉,而目前修法僅限於金控與金控之間的規定,所以轉任子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不在此限。

林志吉指出,考量政府對金融機構持股的實務情形,將政府直接或間接持有100%股份的金融機構,排除適用推定利益衝突規定的對象。

至於增加金控專業董事的任用彈性方面,林志吉說,金管會也增訂金控公司若具有銀行子公司者,其董事必須有事實證明具備銀行專業能力,例如在銀行有5年工作經驗、3年金融行政管理經驗等,或有其他事實或經營能力認定其具備相關金融專業。

他說,若金控底下有證券子公司、保險子公司,董事同樣必須有證券、保險的專業經驗,而且不能一位董事同時符合證券、保險資歷,董事設置應各有一人。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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