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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寓冰箱漏水 業主被判賠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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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欣羽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因冰箱漏水造成損失,卑詩省民事調解法庭裁定溫哥華一套新公寓的業主需向其物業公司支付101,332元,儘管該業主還沒有搬進去。

該案爭論的焦點是,開發商安裝的冰箱是建築物的一部分,因而物業公司需对此负責;還是冰箱是一個可移動的物品,因此是業主的責任。

據Vancouver is Awesome報導,這個物業公司稱,業主沈志誠(又名James Shen)必須向其賠償10萬元的保險免賠額,因為保險索賠是由沈志誠的冰箱漏水引起的。

然而,沈說他不負責免賠額,因為冰箱在該樓層的業主開發商的保修期內,而他還沒有搬進來。

法庭副庭長J.Garth Cambrey在9月23日的判決中說,The West End strata物業建於2020年7月,是1座29層的建築,包括118間住宅單位。

沈於2020年9月從業主開發商手中購買了新單元。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2021年4月3日,該單元的冰箱漏水是毫無爭議的。Cambrey說,該物業公司的水電工的一封電子郵件證實了這一點,水電工去了那個單元,發現冰箱門底部密封處有水在滴落。

他說,他花了一些功夫,設法把它打開了,這冰箱肯定沒有安裝好。他發現冰箱裡裝滿了冰和水。看起來像是製冰機在製冰,由於密封不當,冰融化了,然後水漏了出來。

後來該單元的水被切斷了,冰箱的水也被切斷。

裁決稱:漏水對其他物業居民和公共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害,因此啟動了該物業的保險,需繳納10萬元的免賠額,由物業公司支付。

Cambrey發現了一條章程規定:冰箱不屬於物業公司的責任。

他說,根據這些規章制度,他發現物業必須為(沈的單元)的地板和牆壁覆蓋物負責,但不包括冰箱。◇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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