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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戶被惡意驅逐 律師促修訂「管理員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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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柳晴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據悉,卑詩省的「惡意驅逐」呈上升趨勢,一名溫哥華租戶權益律師敦促租戶們了解自己的權利。

租戶資源和諮詢中心(Tenant Resource and Advisory Centre)的羅布•帕特森(Rob Patterson)說,卑詩省《住宅租賃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中關於「管理員」的條款成為了一些房東和管理公司用來驅逐租戶,提高租金的合法手段。

根據該條款,如果該一棟出租單元被指定給「大樓管理員」,房東可以向該出租單元發出驅逐通知。

帕特森說,與「管理員條款」相關的驅逐規則需要修改,就像2021年7月更新的因裝修(renovations)或翻新(renovictions)而驅逐的規則一樣,房東有責任向住宅租賃處(RTB)申請占有令。

稱「大樓管理員」要入住   驅逐租戶

據CBC報導,有兩位租戶表示,他們的案例說明了為什麼需要加強保護租戶的法律。

毛里西奧•卡瓦略(Mauricio Carvallo)和後籐玲奈(Reina Goto)是多年的鄰居,他們都租住在溫哥華總醫院附近一棟有八個出租單元的樓裡。

現年34歲的後籐與伴侶租住在一套公寓裡,她說自己在2022年12月接到了物業經理阿努普•馬吉蒂亞(Anoop Majithia)的電話,告訴她一名租戶要搬離大樓,因爲有一位管理員要入住。

她說,她們的鄰居也接到了同樣的電話,如果她們說不搬,她們的鄰居就會被趕走,這讓後籐感到內疚。

後籐當時的鄰居卡瓦略說他也接到了同樣的電話。兩位房客都形容電話的語氣「咄咄逼人」。

後籐接著說,當她接受搬走的條件後,馬吉蒂亞給了他們兩個選擇:要麼等待驅逐通知,在2023年4月前搬走;要麼簽署一份雙方協議,即房東和租戶雙方同意結束租約。在6月底前搬走。

後籐說,為了減少衝突,她選擇後者。

公司稱沒有找到管理員    公寓被掛牌出租

但是後籐隨後得知,她的公寓被租了出去。理由是,公司無法及時找到管理員。

在2023年3月簽署文件後,後籐租住的公寓掛牌租金比她現在每月支付的租金高出1,000多元。隨後每天都有一連串的看房活動。

馬吉蒂亞說他是在履行對業主的責任,讓新租戶搬進來。這棟樓的業主是馬吉蒂亞的妻子。

隨後,後籐的鄰居,卡瓦略於2023年8月收到一份驅逐通知,稱他的單元現在已被指定給一名管理員。

在2023年5月至7月期間,該樓還有其他三套公寓顯示正在出租。

馬吉蒂亞說:「我們完全遵守《住宅租賃法》(RTA),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

律師:被迫簽約將失去追索權

律師帕特森說,告訴多個租戶他們可能或將為一個管理員提供住房而被驅逐租戶的做法是有問題的。

後籐說,當她聯繫RTB尋求幫助時,卻被告知該機構無法提供幫助,因為她已經同意結束租約。

帕特森說,租戶從來沒有義務簽署雙方協議,但同意簽署協議可能會剝奪他們獲得賠償和追索的權利。

與此同時,34歲的卡瓦略(Carvallo)感到自己遭到背叛。他說:「在這種情況下向人們發出通知,實在令人心碎。這讓人感到(房東的)貪婪」

卑詩省住房局將修訂相關條款

帕特森說,由於該省現行的租金穩定計劃,除非是全新的租約,否則房東每年只能將租金提高一定的比例,以管理員入住為理由的驅逐情況越來越普遍。

帕特森說,這種做法「刺激了驅逐行為」。

如果租戶因為房東說要搬進一個管理員而感到有離開自己家的壓力,帕特森建議在遵從驅逐通知或考慮雙方達成結束租約的協議之前先諮詢法律意見。

卑詩省住房局發表聲明稱,住宅租賃處正在研究如何杜絕濫用房東使用驅逐租戶的行為,未來幾個月內會宣布「相關改變」。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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