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一個都沒安 拜登推電動車行動阻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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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程雯綜合報導)「作為一名電動車司機,兩年後安裝的充電樁對現在的我來說並沒有什麼用。」一名美國充電設備製造商沮喪地說。

在拜登政府的催促下,美國國會於2021年同意斥資75億美元在全美國建造數十萬個電動車充電樁,以推動電動車市場發展,同時應對氣候變化「危機」。

但是兩年過去了,在該計劃下還沒有安裝一個充電樁。這不僅讓電動車製造商和用戶感到焦慮,也令拜登政府焦慮,尤其對拜登2024競選連任來說也是個不好的消息。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局面?

有需求有資金 但是電動車充電樁建設異常緩慢

很多州和充電設備行業認為他們難以獲得聯邦資金,因為還沒有搞清楚新合約的條件和對充電樁的性能要求。可是聯邦政府已授權將超過20億美元的資金發送給各州,卻只有不到一半的州才開始接受承包商投標,根本談不上開始施工安裝。

聯邦政府估計,美國消費者對電動車的需求正在上升,到2030年,道路上的充電樁數量將增加6倍。但《兩黨基礎設施法案》資助的充電樁還沒有投入建設,而最早的一批充電樁也要等到2024年才有可能開始投入使用。

在全美國範圍內安裝和運行充電樁對於實現拜登總統的目標至關重要——即到2030年要讓美國銷售的一半汽車為電動汽車,這是他的氣候議程的關鍵一環。美國人則一直表示,缺乏充電基礎設施是他們不購買電動車的主要原因之一。

充電設備製造商「自由線技術公司」(FreeWire Technologies)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阿卡迪‧索西諾夫(Arcady Sosinov)在談到充電樁推出速度緩慢時說:「至少可以說,這令人沮喪。」

拜登總統於2021年將兩黨基礎設施一攬子計劃簽署為法律,其中75億美元專門用於電動車充電樁,並實現到2030年在美國安裝50萬個充電樁的目標。

據拜登政府能源部的數據,美國目前擁有約18萬個充電樁;其中包括4.1萬個快速充電樁,用於緩解電動車長途旅行時可怕的「里程焦慮」——給電動車充電通常需要幾個小時,而燃油車加滿油箱只需幾分鐘。

在今年6月的一項研究中,國家再生能源實驗室預計,到2030年,美國將需要120萬個公共充電樁來滿足電動車充電需求,其中包括18.2萬個快速充電樁。

拜登政府官員堅稱,鑑於在每個州創建全新計劃並組織私營部門來滿足每個聯邦機構關於可靠性和性能要求的複雜程度與難度,他們對《基礎設施法案》中充電樁資金的推出速度是預料之中的。

領導聯邦政府電動車充電樁建設工作的能源與交通聯合辦公室執行董事加布‧克萊恩(Gabe Klein)表示,他們的目標是在全美國每個角落都建立可靠且標準化的充電樁網絡。

「你必須放慢速度才能走得快」,克萊恩說,「這些事情需要一點時間,但是伙計,當你完成後,這將徹底改變遊戲規則。」

《基礎設施法案》資金的大部分——50億美元,專門用於根據「國家電動車基礎設施」(NEVI)計劃沿著州際高速公路建造快速充電站。該計劃要求充電站滿足一系列嚴格的標準,例如在主要路線上至少每50英里(80公里)建造一個,至少97%的時間內要運行,並配備信用卡讀卡機以方便付款。

目前,只有俄亥俄州和賓夕法尼亞州分別於10月和11月開始破土動工建設他們在NEVI計劃資助下的首個電動車充電站。

另有6個州已將第一輪充電站建設合同授予製造商,另有15個州和波多黎各正在向私營部門招標。

還有27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甚至還沒有開始招標。密蘇里州等一些州預計可能要到2025年才會發布招標。

而一些電動車採用率較高的州,如加州和華盛頓州,甚至還沒有獲得NEVI資金。

充電設備製造商「XCharge」北美公司總裁阿蒂什‧帕特爾(Aatish Patel)擔心,充電樁安裝的延誤會危及推動電動車的努力。

「作為一名電動車司機,兩年後安裝的充電樁對現在的我來說並沒有什麼用」,帕特爾說,「我們現在這裡急需充電樁。」

政府明確哪些實體無資格獲電動車免稅優惠 但被指效果相反

拜登政府12月1日發布新的指南,確定哪些「受關注的外國實體」(FEOC)沒有資格根據《降低通貨膨脹法案》(IRA)獲得電動車稅收抵免優惠。

財政部使用的定義將決定誰有資格獲得《兩黨基礎設施法案》下60億美元的電動車電池製造和撥款計劃,以及IRA為購買電動車提供的7,500美元稅收抵免。從2025年開始,如果電池包含來自IRA規定的FEOC的組件或關鍵礦物質,資格將受到限制。

能源部副部長戴維‧特克(David Turk)在一個電話記者會上說:「我們談論的是受某個管轄國家政府控制或管轄的公司,在本例中指的是法規中規定的朝鮮、中國、俄羅斯或伊朗。」

要被視為FEOC,某實體必須在上述所涵蓋的國家之一註冊成立,總部位於該國並在其中運作。該國政府還必須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至少25%的投票權、股權或董事會席位,這種情況下則無論該公司運營的實際位置如何。在受管轄國家/地區之外運營,但與該國簽訂合約或獲得許可的任何公司的技術必須「保留對其車輛運營的某些權利才能獲得資格」,特克解釋說。

拜登政府官員對該指南的作用表達了樂觀的態度。「擬議的指南將為美國汽車製造商、電池製造商和關鍵礦物生產商提供清晰度和確定性。它將鼓勵這些行業投資於多元化和有彈性的關鍵礦物和電池供應鏈」,白宮再生能源顧問約翰‧波德斯塔(John Podesta)說,「它將支持美國高薪就業……為美國建設電動交通的未來鋪平道路。」

該指南發布之際,拜登政府正尋求在國際市場上實現再生能源和電動車建設的目標,其中大部分供應鏈由中國主導,儘管美國有已知的礦藏,但是中國仍在用於電動車電池的眾多關鍵礦物的精煉和生產市場上占據主導地位。

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商務部初步裁定,多家東南亞公司規避了美國對進口中國太陽能板組件徵收的關稅。這讓人懷疑中國產電動車電池或相關部件或相關的關鍵礦物也會通過類似的規避渠道進入美國,而這種規避則不在該指南的管轄範圍內。

此外,該指南對於未來兩年從中國採購的某些微量礦物質給予了例外,財政部表示,這些中國礦物質占電池使用材料的比例不到2%即可。

聯邦參議院能源委員會主席、民主黨人喬‧曼欽(Joe Manchin)嚴厲批評該指南實際上是為中國產品獲得美國電動車免稅敞開了大門。他還特別指出2%的例外情況更是違反《降低通貨膨脹法案》中規定的0%的要求。

曼欽說:「《降低通貨膨脹法案》明確規定,如果2024年後『電池中含有任何適用的關鍵礦物』來自中國或其它外國對手,消費類車輛就沒有資格獲得稅收抵免。但本屆政府再次試圖尋找解決方法和拖延方法,為中國(中共)從美國納稅人的資金中受益敞開了大門。」

共和黨人強烈反對用納稅人的錢補貼電動車發展

共和黨人強烈反對拜登政府用聯邦資金,即納稅人的錢,對電動車及其動力基礎設施實施補貼。他們認為,應該由市場決定美國人駕駛什麼類型的汽車。

今年11月初,共和黨立法者在眾議院提出了交通支出法案修正案,以剝奪《基礎設施法案》中制定的為電動車充電樁提供的資金。

懷俄明州共和黨眾議員哈麗特‧哈格曼(Harriet Hageman)在眾議院發言中說:「這樣的努力不僅不是聯邦政府的責任,而且這個計劃行不通、不會行得通,最終會浪費大量聯邦資金。」

但是她提出的取消NEVI計劃資金的修正案沒有獲得通過。不過,眾議院通過了密蘇里州共和黨眾議員埃里克‧伯利森(Eric Burlison)提出的一項單獨修正案,該修正案將取消「充電和加油基礎設施補助計劃」,該計劃為農村地區和社區聚集點的充電站提供25億美元資金。

國會兩院的共和黨人也在推動立法阻止拜登政府將燃油汽車轉向電動車的努力。

美國環保署(EPA)今年4月發布了有史以來最嚴格的汽車尾氣排放標準提議,以加速美國汽車業向綠色低碳交通過渡。如果該提議最終獲得通過的話,到2032年,美國市場上銷售的新車的三分之二將必須是電動車。

11月早些時候,參眾兩院的二百多名共和黨立法者聯名寫信給眾議院議長邁克‧約翰遜(Mike Johnson)和參議院少數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說:「一百多年來,汽車讓美國人自由選擇在哪裡生活和工作。環保署提議的强制令走得太遠太快,這會剝奪(美國人的)這種自由。」

他們還寫道:「國會應該頒布這項規定:防止納稅人的資金被用於最終確定、實施、管理或執行擬議的(EPA電動車)規則。」

美國環保署在提出該規則時強調了其預期的氣候效益——預計到2055年將減少100億噸二氧化碳排放量,這相當於美國去年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兩倍以上。

但是,為了轉型生產電動車,福特、通用汽車、克萊斯勒、大眾等汽車製造公司今年已集體解僱了數千名員工,因為電動車部件比燃油車少了很多。

然而,電動車也給使用者們帶來真實的「里程焦慮」。

前總統川普今年9月在與密歇根州汽車工人舉行的集會上諷刺電動車的「里程焦慮」時說:「他們說,購買電動車最快樂的那天是駕駛它的前10分鐘,然後,恐慌就會開始,因為你擔心,『我到底要去哪裡去充電才能繼續開下去?』」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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