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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人頭再盜匯 替代役男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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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民一╱嘉市報導〕刑事局、嘉市警方聯手破獲逮捕以嘉義行政執行處替代役男陳志豪為首的九名嫌犯,調查發現,陳志豪操縱手下販毒及人頭帳戶,並涉嫌黑吃黑,利用網路銀行將購買人頭帳戶的勒贖集團犯案所得,轉入犯罪集團的戶頭內,得款已逾五百萬元。

  警方並調查,陳志豪犯罪集團還到多家KTV、PUB販賣K他命,並隨身攜帶槍械、棍棒、刀械擴張地盤,另涉嫌以人頭帳戶提供不法集團做為洗錢之用,再按一定比例收取佣金。

  目前於嘉義行政執行處服替代役的陳志豪(二十二歲、有強盜、槍砲前科)涉嫌組織販賣人頭帳戶、販毒犯罪集團,警方獲報,經過四個月的監控,刑事局偵四隊二組、市警局刑警隊昨天兵分九路前往雲林、嘉義縣、嘉義市等地搜索,在嘉義行政執行處替代役男宿舍前將陳逮捕,並於他的辦公桌起獲銀行存摺、帳冊、提款卡、印章等證物。

  另逮獲集團成員沈政乾(三十五歲、有侵占、洗錢、妨害家庭等前科)、王寶慶(二十歲、有毒品前科)、林晉榮(十九歲、有毒品、違反著作權法等前科)、林博欽(十九歲)、陳文中(二十二歲)、陳建成(二十一歲)、蔡漢彬(十九歲)、陳晃裕(二十七歲),起出長刀、西瓜刀、開山刀、改造子彈及K他命等。

  警方調查,陳志豪化名「阿德」、「阿樂」「王藜德」,由集團成員以每本八百至三千元價格對外收購銀行、郵局的帳戶後,在跳蚤雜誌等刊物刊登販售人頭帳戶小廣告,以每本三千至一萬元價格賣給詐欺、竊車勒贖、擄鴿勒贖等不法集團作為作案匯款用。

  警方表示,陳嫌等人雖然將人頭帳戶賣出,但包括密碼等資料全部留存,每天上午八時就派集團成員到各網咖上網監看網路銀行是否有人匯款到人頭帳戶,發現有勒贖款項入帳,立刻將錢匯入集團帳戶,再派小弟提領花用,半年來的不法所得逾五百萬元。遭陳嫌黑吃黑的不法集團,發現錢被轉走,懷疑陳嫌從中搞鬼,陳嫌都以人頭帳戶被警方設定警示、或人頭申告遺失等藉口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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