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清溪 :利己、害人与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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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5日讯】爱心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快乐上”;妒嫉则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经济学很简单地定义这两件事,就是在自己的效用函数里,加入别人的效用。所不同的是,当“别人的效用”与“自己的效用”同向变动,是爱心;反向变动,是妒嫉。单纯的利己,就是效用函数里没有别人的效用。而最严重的害人之心,可能是妒嫉心。

妒嫉心上不了极乐世界

说到妒嫉心,让人想起另一件事,就是佛教里有个说法,“阿弥陀佛讲带业往生,但‘妒嫉心’不去不行”。就是说人在生生世世做了不好的事(造业),在这一生中受苦行善(还业积德),但尚未十全十美(还带着业)时,死后还有可能到极乐世界(带业往生);但是有一个条件,妒嫉心一定要先修掉。

为什么不管你有多么善良、做多少好事、多么信佛敬佛礼佛,只要有妒嫉心,就上不了极乐世界呢?用人的想法想神的事,肯定是想不了的。

听说佛是大自在,要什么有什么,所以是没有匮乏的。让我们就从一个没有匮乏的人世来想像。

首先,说一说人生中的不满足,除了天生的“生老病死”自然苦难之外,就是“资源有限”。人的经济行为就起因于“稀少的资源”,因为资源不能无条件地满足人的欲望,所以才有“生产”、“消费”、“分配”等经济问题。经济学主要就在讲“资源如何有效配置”;或者说,如何“克服资源的限制”。

没有匮乏也不能有妒嫉

而在一个没有匮乏的世界,人还有什么不满足吗?人还要争争斗斗吗?不要了,因为我“要什么有什么”,干嘛还去跟别人争?这时如果有妒嫉心会怎样呢?妒嫉心是“见不得人好”,所以虽然我没有匮乏,但还有不满足:因为别人也没有匮乏,而别人好令我不舒服,所以还会去害人。

人一般的不好行为,是为求私利“不惜牺牲别人”;牺牲别人只是副产品,它不是行为的主要目的。但有妒嫉心的人会去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因为“妒嫉”依定义就是“损人的本身就是利己”了。说小偷吧,他让人痛苦,是他偷了别人的东西,通常这东西的价值会下降,但至少这东西还在,就是说,整体社会资源并没有减少,只是移转而已。但是,妒嫉是单纯希望别人受苦,自己不必从中得到什么。所以,在妒嫉心的作用下,会单纯“把别人的东西毁了”;这会导致整体社会资源的减少。

因此,在一个没有匮乏的世界里,如果让妒嫉心起了作用,它甚至会发生战争:这个战争不是去抢别人的东西,因为自己已经拥有足够多的东西了;它是去毁坏别人的东西。所以,在没有匮乏的世界里,仍然不能有妒嫉心,否则会把没有匮乏弄成匮乏。

自杀式暴力起因于妒嫉

既然妒嫉心是单纯的害人之心,从别人受苦中得到快乐,要是妒嫉心够强,别人受苦中会得到的快乐够大,它甚至会发展成“自己受苦”也值得,因为从别人受苦的快乐中可以弥补而有余。最后,它可以变成“我的命都不要了,只要你的命也没了就可以”的这种自杀式的害人行为。

2001年911恐怖袭击摧毁纽约世贸大楼的自杀式暴力行为,或许就是那种极端强烈的妒嫉心所致。中国网站多数的反应是幸灾乐祸,说起来也是源于妒嫉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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