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視僑民的感受﹗ ——評王炳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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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民運老將王炳章被中共判刑是必然的,但是判無期徒刑是絕對過分的。
王先生的罪名是台灣間諜和領導恐怖組織。我們假說這二罪名成立,但是就今日之世界局勢,在中共誠意地表示要和平統一走入先進開發國行列之時,對王先生判如此重刑,卻是一人坐牢事小,北京官方形象受損事大。
今年是王先生棄醫從政整整二十週年,他的罪名記錄一沒有搶﹑二沒有殺。所謂恐怖組織活動,只是他的一些激烈言論。這是在給民運組織定罪﹗若說他是「台諜」,台灣官方支持在美國的民運組織和雜誌,早已是公開的秘密。民進黨要取消這筆經費,北京應如何表揚阿扁呢﹖還是王先生工作成積不好,被阿扁開除了﹖也許應該給王先生加一個「美諜」的罪名更為恰當﹗
王先生案件,政府自然要依「法」判決,但是海內外中國老百姓和僑民的感受卻不能忽視﹗國內近二十年的經濟改革和建設,有目共睹﹔有識者深知,政治改革是未來中國必需走的路。我們僑民生活在一個政治最開明的社會,對國內政治之弊病看得最清楚,感想也更深刻和最敏感,都不希望再看到「匪諜」﹑「台諜」這些恐怖的名詞。
王先生的愛國心是極為強烈的,居美二十年就是不入美籍,要終身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令人敬佩。只可惜他不知道,他愛的祖國,要做順民才叫愛國﹗
1983年春,當王先生首度公開組織民主運動時,他年邁的母親且在石家莊飽受壓力,試圖自盡。那年秋天筆者第一次返回北京,向僑辦官員表示要見王伯父伯母。官方以人不在北京為由,安排了我會見王先生在北京居住的二位妹妹。當我們在華僑大廈見面時,我要求陳姓的官員留下,道出我對祖國民主改革的看法,並表示對王家二位老人的關心。數年後二位老人被容許來美與兒子團聚,僑辦官員此舉,不管他放人的目的何在,還算合理又合情,做得漂亮。
深圳中級法院之初審令人不解,僅寄望王炳章能有一般中國公民應有的最基本權利──「上訴」。更寄希望於北京僑辦官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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