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張哲雄約翰尼斯堡十日專電)南非憲法明訂有十一種官方語言,並且規定所有官方語言地位相同,對使用漸少的語言,政府並且需要採取積極鼓勵措施予以提升;但在實務上所有公共場合和官方文件中,使用的語言幾乎都以英文為主。
南非現行憲法於一九九六年制訂,在其第一章基本條款中訂定官方語言包括有英語、祖魯語、柯薩語及索托語等十一種。憲法公布時,民眾曾對如此多的官方語言深表質疑,認為各種族行使不同語言,將使民眾難以溝通,也不利於南非各種族的團結。
剛開始實施這種憲法規定時,議會中各種族議員都說自己的語言,各種族也要求官方文件都應有各種族語言的版本,曾引發不知如何處置的困擾。
廣播及電視台在播報時也感到為難,總無法以所有官方語言播出。
但是時間解決了這類困難,很少人使用的官方語文在公共場合及官方文件上已不可能派上用場,很少人懂的語言,也不可能在民意機構上被使用。如今國會中幾乎都使用英語,偶而有兩三種使用人數較多的語言會被少數議員使用,但都有官方的英文翻譯。
政府的官方文件也都使用英語,南非公共的廣播和電視公司在不同的頻道中使用不同的語言,甚至電視劇也以不同語言上演,不過僅以有最多人使用的語言播出,英語仍是使用最多的語言。
數年來南非人對有十一種官方語言已不再發生問題,台灣目前對英語是否列為官方語言引發頗多爭議,比起南非有如此多的官方語言,問題應較容易解決。(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