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繼子 法官判罰老爸住狗窩三十個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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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蕙燕達拉斯十三日專電)杜絕家庭暴力又見新招,德州法官判處一名傷害十一歲繼子的老爸,住在二乘三呎大的狗窩三十個晚上,以示懲戒。

這場發生在德州橘郡的官司,是位名為羅賓的繼父,在二零零一年八月時被控以汔車天線狠抽繼子魏格斯,還懲罰繼子砍木材與睡狗屋。陪審團認為,如果羅賓被判定有罪,則他應面對長達十年的牢獄之災。

在羅賓繼續上訴抗辯後,他決定接受法官判處他住狗窩及八年的緩刑與一千美元罰金的懲罰,以換取漫漫十年的徒刑。

羅賓將從十三日起,睡在自家前院的狗窩內三十個夜晚。在戶外睡狗窩已是夠糟的了,據天氣預報,今天橘郡還會下雨,不過羅賓可以慶幸的是下雨雖糟,但在雨中他就可免於被蚊子咬了。

調查人員表示,他們最初看到羅賓的繼子魏格斯時,魏格斯非常骯髒而且全身上下都有被蚊蟲咬傷的痕跡。

羅賓的律師要求法官,讓羅賓住在空間較大的狗窩內,並且配上睡袋與蚊帳。不過這項要求遭到法官拒絕,法官表示,羅賓必須睡在當初他懲罰魏格斯那樣大小的狗窩內,才能感受到自己的作為。

由於羅賓無法將整個身體完全塞進狗窩內,法官允許羅賓可以自由選擇將頭塞進狗窩或是把腿放在狗窩內。同時,為徹底執行這項處分,地方巡警將會每晚不定時地到羅賓家巡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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