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展票房成長 收入沒進帳?

自由時報記者康俐雯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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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4日訊】台灣推廣藝術展覽與鼓勵民眾參與原本立意良善,但此次福爾摩沙展以發公文形式處理與帶動人潮的規模卻是前所未見。當初福爾摩沙展即設定在「教育展」,教育部為主辦單位之一,鼓勵全台莘莘學子踴躍看展了解台灣的過去,有其意義,持教師證者看展也可獲得免費購票入場的優待。但引發討論的關鍵在於政府鼓勵藝文活動是否需要到「發公文」、「給公假」或是「統一購票」方式,若以請公務員利用週休二日前往看展也是可行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如此多的公務員在接受鼓勵後買票進場看展,但人潮帶動門票收入的成長卻無法對國庫有所助益,如此模式可受大眾公評。

 另一方面,杜正勝院長認為故宮未支付借展費,僅提供場地、義工訓練與警衛,無成本支出因此難論賺錢。據了解,福爾摩沙展場地在故宮圖書文獻大樓,場地概算為四百四十五坪,每坪對外租借展覽收費是兩千一百六十元,一個月為期總金額是九十六萬一千兩百元,福爾摩沙展展期三個月共兩百八十八萬三千六百元。故宮合作特展時提供場地,不向合作單位收取場租,就商業運作手法論之很難等同於無成本。再者義工不算成本,但訓練義工的課程與講師費是需經費的;再更精細一點,警衛安全人員為故宮編製內員額,薪水是編列預算支付,各個項目相加後,很難說故宮沒有付出任何成本。

 故宮與歷史博物館是台灣兩個經常舉辦特展單位,史博館的兵馬俑展門票拆帳回繳國庫兩千萬,馬諦斯展原定超過二十五萬人門票拆帳回繳國庫百分之四十,但因總人數僅達二十萬而未果,史博館在先前皆與合作單位寫下合約,實有憑據。現在杜正勝院長希望福爾摩沙展結算後再與合作單位談回饋,當初沒有白紙黑字,難度真的高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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