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男子持假护照来港与胞妹假结婚两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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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八日电)中国大陆一名男子为了取得香港的居住权,与在港居住的胞妹假结婚,今天被香港法院裁定诈骗入境处及婚姻注册处等十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二十七个月,而他的妹妹则被判入狱十五个月。

 男被告范晓波,三十一岁,共承认十项控罪,被判监二十七个月;女被告范晓莉,二十三岁,是男被告的妹妹,因被控三项串谋诈骗及两项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共被判监十五个月;他们的五十五岁父亲范庆淮,以及五十岁的母亲彭荣香,也分别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各被判入狱十八个月,缓刑两年。

案情显示,范晓波在一九九九年使用一本伪造的柬埔寨护照,伪名为HUNN Peo,以旅客身份进入香港。范及妹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处注册结婚,而他们的父母也一同出席及扮作证婚人。范为了与“妻子”一同在港逗留,更在九九年期间递交了多次的延期逗留申请。

范及他的妹妹分别在二零零零年及零一年期间,更到香港出生登记处为范晓莉与大陆丈夫所生的两名小孩,范卓霖及范卓鑫,办理出生登记手续,虚报他们俩是范卓霖及范卓鑫的亲生父母。根据柬埔寨领事馆的核证结果,入境处调查员于一九九九年四月在范的居所进行搜查,搜获另一本非法得来的柬埔寨护照而查获这宗案件。

在警诫下,范承认他是在大陆出生,在柬埔寨护照上的姓名及出生地都是假的。范晓莉是他的妹妹,而范庆淮及彭荣香是他的父母。他们都是香港居民。由于范晓波想在港逗留及居住,他以虚假身份进入香港及与其妹假结婚。事实上,范的妹妹早已与大陆一名男子结婚。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使用虚假旅行证件或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均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五万港元及入狱十四年。此外,任何人士被裁定触犯串谋诈骗罪,可被监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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