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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無效訴訟 中選會:連宋主張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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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審理選舉無效訴訟,昨天上午繼續開庭,針對領票投票部分,中選會的律師團當庭指出,歷七天比對選舉人名冊後,發現連宋律師團的主張都大規模縮水。

中選會指出,其中「以指印領票卻無法辨識」類,先前說數達「十三萬多筆」,如今卻只能提出「八百八十筆」,而且這八百多筆還要傳喚人證才能確認。

至於連宋陣營之前聲稱,「死亡、服刑、通緝、出國…卻遭冒領投票」類,數達「兩萬多筆」;但9月初,連宋重新提出時就大量減少,竟僅剩下「三百九十三筆」。

連宋宣稱,許多當事人未去投票卻遭冒領選票投票;但中選會核對選舉人名冊後,發現連宋所指的這些當事人,在名冊上卻都有蓋章領票投票。中選會說,由此可見,連宋的主張,和事實有一段差距。

中選會表示,「指印無法辨識」類,連宋原主張數達「十三萬多筆」,如今,連宋能提出這類現象的地點,只有台中、南投、屏東、台北等地的卅五個投開票所,總筆數不到「八百八十筆」;兩者差距,實在太懸殊。

至於連宋主張「死亡、服刑、通緝…等等冒領選票」類,也從「兩萬多筆」,竟然驟減為「三百九十三筆」;分別是:死亡十筆,服刑或通緝五筆,正在醫院安養部分十三筆,投票日出國一百二十筆,未去投票卻遭冒領投票者一百二十筆,以及其他部分一百多筆。

針對這三百九十三筆,中選會實際查對選舉人名冊,發現其中三百五十九筆、幾近九成,本人確實有去投票。如此一來,真正可能有疑義的票,又驟減至「卅四票」而已。

連宋律師團則說,不能依據領票記載,就推說本人有去投票,中選會的說法避重就輕,應進一步調查;連宋也針對「死亡、服刑、安養…而疑遭冒領投票者」,提供這些對象的出生年月日、戶籍地等相關資料,供法院調查。

連宋也提出補充理由狀,對於以臨時身分證、身分證明書領票投票的違法部分之主張,更正先前所提數字,而確認為「五千五百四十八筆」,並聲請增加調查台北縣等九個投開票所;至於「按指印而無管理員、監察人會章」類,連宋現今估算為一萬五千多筆,預計下週一正式校對完成,再呈送法院。

針對指印領票類,承審合議庭決定下週傳喚台中縣龍井鄉十七個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等選務人員計九十多人進行了解。

連宋律師團:中選會混淆視聽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針對中選會律師團的批評,連宋律師團昨晚回應指出,律師團只是先針對最明顯、證據最明確的部分進行確認,中選會的說法根本就是以偏概全、混淆視聽。

連宋律師團表示,「以指印領票無法辨識」類型,律師團先提出的八百八十筆,全是可明顯看出是用指印包紗布的領票,這部分明顯違反規定,在傳喚人證就可確認。

另外,「死亡、服刑等疑遭冒領選票」的三百九十三筆部分,則是已提出死亡證明書、公證人出具證明書、個人書寫證明書或有身分證影本等可以明確證明有冒領選票嫌疑的選票。連宋律師團指出,先只提出這少部分異常選票,是希望從明確、容易辨識的部分著手讓法官進行確認,但不代表其餘的選票就沒有問題,中選會不要以偏概全。

連宋7月記者會 稱90萬筆異常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中選會昨當庭批評連宋方面,先前所報數據誇大不實;到底,連宋方面當初的數字是如何昭告天下?

回溯今年7月22日,連宋律師團公開召開總統大選「驗票驗冊總報告」記者會,宣稱選舉人名冊有九十多萬筆異常,且稱,台灣一萬三千七百四十九個投開票所,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有選票異常現象,僅有九十一個投開票所正常。

選舉無效訴訟的合議庭決定閱覽選舉人名冊,對於所謂「異常」的九十萬多筆,連宋先提出較有「把握」的廿九萬多筆;實際查對後,中選會昨天就對「指印無法辨識」,以及「死亡、服刑、通緝、出國…等疑遭冒領選票」等兩類型,當庭提出批評。

至於前一次開庭,有關選舉人名冊部分,連宋律師團認為選務人員有「事先蓋章」的,數達三萬五千多筆;對此,中選會也反駁指出,有些選務人員態度慎重,無論選民以簽名或印章領票,選務人員都會蓋上自己的印章來確認無誤,這樣,萬1日後有爭議時,可以藉此作確認,根本不是「預蓋」,事實上,對於選務人員這樣用印,法律也沒規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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