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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选无效诉讼 中选会:连宋主张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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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高等法院审理选举无效诉讼,昨天上午继续开庭,针对领票投票部分,中选会的律师团当庭指出,历七天比对选举人名册后,发现连宋律师团的主张都大规模缩水。

中选会指出,其中“以指印领票却无法辨识”类,先前说数达“十三万多笔”,如今却只能提出“八百八十笔”,而且这八百多笔还要传唤人证才能确认。

至于连宋阵营之前声称,“死亡、服刑、通缉、出国…却遭冒领投票”类,数达“两万多笔”;但9月初,连宋重新提出时就大量减少,竟仅剩下“三百九十三笔”。

连宋宣称,许多当事人未去投票却遭冒领选票投票;但中选会核对选举人名册后,发现连宋所指的这些当事人,在名册上却都有盖章领票投票。中选会说,由此可见,连宋的主张,和事实有一段差距。

中选会表示,“指印无法辨识”类,连宋原主张数达“十三万多笔”,如今,连宋能提出这类现象的地点,只有台中、南投、屏东、台北等地的卅五个投开票所,总笔数不到“八百八十笔”;两者差距,实在太悬殊。

至于连宋主张“死亡、服刑、通缉…等等冒领选票”类,也从“两万多笔”,竟然骤减为“三百九十三笔”;分别是:死亡十笔,服刑或通缉五笔,正在医院安养部分十三笔,投票日出国一百二十笔,未去投票却遭冒领投票者一百二十笔,以及其他部分一百多笔。

针对这三百九十三笔,中选会实际查对选举人名册,发现其中三百五十九笔、几近九成,本人确实有去投票。如此一来,真正可能有疑义的票,又骤减至“卅四票”而已。

连宋律师团则说,不能依据领票记载,就推说本人有去投票,中选会的说法避重就轻,应进一步调查;连宋也针对“死亡、服刑、安养…而疑遭冒领投票者”,提供这些对象的出生年月日、户籍地等相关资料,供法院调查。

连宋也提出补充理由状,对于以临时身份证、身份证明书领票投票的违法部分之主张,更正先前所提数字,而确认为“五千五百四十八笔”,并声请增加调查台北县等九个投开票所;至于“按指印而无管理员、监察人会章”类,连宋现今估算为一万五千多笔,预计下周一正式校对完成,再呈送法院。

针对指印领票类,承审合议庭决定下周传唤台中县龙井乡十七个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等选务人员计九十多人进行了解。

连宋律师团:中选会混淆视听

〔记者王寓中╱台北报导〕针对中选会律师团的批评,连宋律师团昨晚回应指出,律师团只是先针对最明显、证据最明确的部分进行确认,中选会的说法根本就是以偏概全、混淆视听。

连宋律师团表示,“以指印领票无法辨识”类型,律师团先提出的八百八十笔,全是可明显看出是用指印包纱布的领票,这部分明显违反规定,在传唤人证就可确认。

另外,“死亡、服刑等疑遭冒领选票”的三百九十三笔部分,则是已提出死亡证明书、公证人出具证明书、个人书写证明书或有身份证影本等可以明确证明有冒领选票嫌疑的选票。连宋律师团指出,先只提出这少部分异常选票,是希望从明确、容易辨识的部分着手让法官进行确认,但不代表其余的选票就没有问题,中选会不要以偏概全。

连宋7月记者会 称90万笔异常

〔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中选会昨当庭批评连宋方面,先前所报数据夸大不实;到底,连宋方面当初的数字是如何昭告天下?

回溯今年7月22日,连宋律师团公开召开总统大选“验票验册总报告”记者会,宣称选举人名册有九十多万笔异常,且称,台湾一万三千七百四十九个投开票所,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有选票异常现象,仅有九十一个投开票所正常。

选举无效诉讼的合议庭决定阅览选举人名册,对于所谓“异常”的九十万多笔,连宋先提出较有“把握”的廿九万多笔;实际查对后,中选会昨天就对“指印无法辨识”,以及“死亡、服刑、通缉、出国…等疑遭冒领选票”等两类型,当庭提出批评。

至于前一次开庭,有关选举人名册部分,连宋律师团认为选务人员有“事先盖章”的,数达三万五千多笔;对此,中选会也反驳指出,有些选务人员态度慎重,无论选民以签名或印章领票,选务人员都会盖上自己的印章来确认无误,这样,万1日后有争议时,可以借此作确认,根本不是“预盖”,事实上,对于选务人员这样用印,法律也没规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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