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最高环保标准”拆红湾

港数幢全新住宅楼面临清拆

环保团体:是港“最羞耻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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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雪儿香港报导)扰攘多时的清拆“红湾半岛”事件(详见下“红湾半岛事件簿”)即将尘埃落定,发展商“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0659)和“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0016)决定,以“最高环保标准”拆卸有“居屋王”美誉、簇新的“红湾半岛”,再以3年时间另建豪宅。有环保及教育团体指拆楼事件将成为香港“最差耻的反面教材”,扭曲了社会价值。而面对社会的强烈反对清拆声音,港府强调发展商拥有红湾的土地及物业权,是否拆卸,属发展商的商业决定。

香港环保团体“地球之友”及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29日就清拆红湾召开记者会,形容事件将成为香港“最羞耻的反面教材”,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应为事件问责下台。而发展商在政府房屋政策错失后,仍一错再错毁掉红湾,反映其“贪婪与狂妄”。


拟申请列入世界之最

地球之友助理总干事刘祉锋曾指出,清拆红湾7幢居屋楼宇所产生的20万公吨建筑废料,要用2100多部双层巴士才能装满,处理有关废料的堆填费高达2500万元,如将红湾清拆,将为香港留下“浪费之都”的国际恶名。届时地球之友会入纸健力士世界纪录大全,申请把共有2470个单位的红湾清拆事件列入“最大规模清拆未入住大楼”及“清拆最高建筑物”两项世界纪录。

居屋即居者有其屋,是港英政府的其中一项房屋政策。70年代,香港经济发展起飞,不少市民虽然收入超出了申请“公共房屋”(简称公屋,是政府兴建,以低廉租金租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的资格,但却不能负担购买私人楼宇。而且部分公屋住户收入增加,政府希望协助他们自置物业,令单位能腾空给有需要家庭。政府为了协助这些家庭置业安居,房委会遂于1978年及1979年分别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及私人机构参
建居屋计划,以低于市值的价格提供出售单位。由于发展商以竞投方式参与兴建住宅楼,价低者得,因此楼宇质素不佳,出现如漏水、地基下陷等问题。

对于发展商否认拆楼是“教坏细路(广东话,意即下一代)”,香港地球之友总干事吴方笑薇认为是“自欺欺人,扭曲社会价值”。

环保拆楼是掩人耳目

“教协”会长、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张文光指出,教育的重要原则是惜物,但发展商却目空一切,把原来簇新的资源变为废物。而发展商声称将环保拆楼只不过是掩人耳目,涂脂抹粉而已。张文光反问说:“这是否只许官商浪费,不许学生环保呢?”

教协秘书冯伟华表示,教协和地球之友不会加入任何支持发展商清拆红湾的委员会,以表明坚守环保和教育原则的立场。

噪音沙尘损学生健康

位于红湾附近的马头涌官立小学蔡校长在接受传媒采访时表示,对发展商要清拆红湾感到无奈。她指发展商经已在29日早上向校方简介清拆的安排,她担心在清拆工程进行所带的噪音及沙尘,会影响学生健康。

蔡校长又质疑发展商能否贯彻履行,将九成半建筑废料循环再用的承诺。学校稍后会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及家长交待事件,并会将家长的关注及忧虑转达予发展商。

连串抗议行动反拆卸

针对拆卸红湾,地球之友的后续行动包括:于12月5日协办由商业电台举办的“留住红湾这一刻”绘画比赛;12月12日举行“拆红湾 天无眼 亲子环保行”;已去信“汇富环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KingswayFundManagement),要求对方从旗下可持续发展基金的选股名单中,踢走新地;去信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领导的“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要求把新地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郭炳江除名,并公布该委员会就红湾事件的取态。

新创建及新地同日(29日)稍后亦召开记者会,特别强调以“最高环保标准”再发展红湾,预计拆卸工程将产生超过19万吨废料,其中2万吨将循环再用,如水龙头、洁具等,将找寻合适的用家,如捐给慈善团体或在大陆二手市场出售,而铝窗、铁及木门将会循环再用。另外17万吨废料,包括钢筋、铝、木料等计划运往广东佛山附近的工场,经再造后供应内地工程项目。石屎经拆卸后会被磨细,或会用作广东珠海铺路或填海之用。尚余的数千吨废料则会以堆填方法解决。循环再用所得的收入,计划捐作一绿色环保基金,预料约有200万元。

关于拆卸红湾时所引起的燥音和尘土,发展商表示,他们将会在拆卸期间,用双层柏油布包裹建筑物,以减少泥尘,而泥头车不会在繁忙时间出入地盘,每小时最多只有5部泥头车出入,以减低噪音。发展商估计,以此拆卸方法,将增加拆卸成本3成,并要多用2个月的时间。


新地执行董事董子豪表示,他们会设立热线、网站及监察委员会,收集拆卸过程的意见,而他们亦会设立空气及噪音监察系统。


新创建及新地预料明年7至8月动工,需时9至10个月时间,而整个重建项目需时4年多。

教坏细路VS纠正错误

被问及将“新簇簇”的红湾拆卸,另建新楼,会否“教坏细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0017)执行董事梁志坚表示,他们已将95%的物料循环再用,减少浪费,拆卸是将土地资源错配“纠正过来”。媒体追问循环再用详情时,梁志坚等人只简单交待,未有具体已落实的方案。

至于地价问题,新创建企业传讯总经理关则辉表示,他们尚未完成有关规划,故不知道补地价及地积比率情况。他强调他们会依法做事,按地契的条文去做。



港府发言人29日晚发表声明,指充分明白市民关注拆卸红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但由于发展商拥有红湾的土地及物业权,是否拆卸,属发展商的商业决定,政府已要求发展商提交全面的废物处理计划,以应付拆卸时可能引起的各种问题。政府亦会促请发展商仔细策划工序,妥善处理拆建废料,减少浪费及对堆填区的负荷,另外亦要顾及附近居民的环境及噪音影响。

堆填区费势转嫁港人

环境运输局副秘书长郭家强明言,一旦拆楼须向政府提交处理废料方案,但堆收区收费机制未立,公众将承担堆填区费用。

红湾半岛事件簿

●99年09月
新世界发展与惠记合组添星发展,以5.83亿元投得该项目,并由惠记旗下鹤记营造担任工程总承建商。

●01年09月
政府宣布停售居屋至02年6月。

●02年11月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发表有关房屋政策的声明,宣布停建和停售居屋,以及终止私人参建计划等措施。

●03年01月
发展商与政府首次就红湾半岛转私楼补地价谈判失败。

●03年12月
政府开出每呎2,300元后降至1,800元,双方达成补价协议,发展商实际补地价每呎556元。

●04年02月
发展商同意放弃向房委会索偿19亿1400万元,并向政府缴付8亿6400万元的代价,获得这块临海地王。新世界与政府签订协议,新地以5.932亿元向惠记购入红湾半岛50%股权。有房委会委员、立法会议员质疑政府“贱卖”红湾半岛。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承认定价时“睇错市”。

●04年03月
新鸿基地产首度就红湾半岛的发展去向表态,承认已经聘请的测量师就改造“红湾半岛”研究各种方案,方案包括清拆、翻新及更改图则等;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表示倾向拆卸红湾半岛重建;香港五个环保团体发表联署信,反对发展商打算拆卸红湾半岛。

●04年09月
发展商研究拆卸、大翻新及更改图则三个方案解决红湾半岛争议,新鸿基在4至5周内公布最后定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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