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浪人: 兩會前夕,北京城風雷激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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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5日訊】再有十來天,兩會就要在北京召開了,這兩個橡皮圖章似的會議本來國人就不大關注,花瓶而已,但是這一次卻出乎人們意料之外,兩會前夕北京爆發了一場高層的激烈斗爭,使人不得不重新來仔細觀察兩會。

事情的起源北京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東方大學城腐敗。東方大學城是1999年高校擴招后,一批人在廊坊瘋狂圈地斂財釀成的腐敗大案,其情景大致為記者所描述那樣“一個占地12000畝的東方大學城,竟然有6000畝土地屬于違法圈占;明明被确定為“教育用地”,竟然堂而皇之地建起高檔商品住宅;這個被四處炫耀招商引資政績的項目,竟然沒有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分文稅款……隨著河北廊坊東方大學城的內幕被層層揭開,人們不能不為那些貪婪者的妄為囂張而震惊。” (1)

最先向東方大學城發難的是2003年12月17日《經濟日報》,隨即人民日報麾下的《市場報》跟進,到了2004年2月16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中國青年報等等主流媒體也加入戰團,猛烈地向東方大學城開火,一時間,全國各大媒體都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東方大學城,輿論嘩然。看看各大媒體的標題吧:央視二套《東方大學城–福布斯榜外的新富翁》(2)、央廣《新聞縱橫》:東方大學城中的違法圈地(3)、千龍新聞网《東方大學城前車顛覆 各地大學城如何收攤》(4)、中國青年報《拖欠十多億東方大學城:何時還我血汗錢?(5)、新華社《騙錢圈地坑人–透視東方大學城》(6)、中廣网《調查東方大學城黑洞:令人咋舌的高爾夫球場》(7)等等。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從2004年2月16日期連續三天播發東方大學城的黑洞問題,此乃前所未有的行動。

本來這個大學城問題胡溫沒有必要如此大動干戈,一般媒體報道一下便可 ,但是胡溫卻异乎尋常地動員了主流媒體參戰,這說明說明李長春是倒向了胡溫的,很可能是政治局常委們都同意了的。為何大家對這個大學城的腐敗如此感興趣呢?這同江澤民有關。

就在大學城一期工程完工不久,2001年11月2日江澤民來河北視察(8),陪同他來考察的有曾慶紅、河北省委書記王旭東、省長鈕茂生以及中央軍委委員、總參謀長傅全有,中央有關部門負責人王剛、曾培炎、華建敏、項怀誠、傅志寰、劉江、由喜貴、李景田、王滬宁、賈廷安等。江澤民特地去了東方大學城參觀,“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親臨東方大學城視察,對大學城的建設成就給予高度評价和肯定,并欣然為東方大學城題詞。”他高度在稱贊:“這個項目很好,地點也選得好,离北京近,是一個創舉,很有意義。”(9)

江澤民還在大學城作秀,給學生們上了一堂高等數學課,講解“極限的概念”,“他走上講台寫了庄子的一句話‘一尺之槌,日取其半,永世不竭’,使我們知道了我國古代早就有了極限的概念。同學們都為總書記淵博的學識親切的談吐所深深折服。”(10)

在江澤民的鼓動下,2002年12月1日,李鵬隨后也來了東方大學城(12),李鵬對生机勃勃的大學城的發展感到欣慰,在河北廊坊的東方大學城,他走進一間間教室,与師生們親切交談。以政府支持、企業投資、產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這一全新模式建設的東方大學城已完成建筑面積165万平方米、總投資達36億元。大學城以租賃、買斷、合資合作等方式吸納了來自北京的20多所高校和中學的近4万名大中學生和教職工入住,為實現高校一心一意搞教學,避免“小學校、大社會”的弊端探索出了一种理想机制。

中紀委兩屆紀委書記尉健行(13),吳官正(14)都去過大學城。吳官正“考察了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成果展、‘一站式’行政服務大廳和東方大學城。吳官正對廊坊開發區近年來所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尉健行“考察了東方大學城,召開了座談會,听取了有關方面的匯報。尉健行對河北省在非公有制企業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積極探索和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

唯有當時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國務委員吳儀考察后,沉默,沒有發表意見。

我想東方大學城的老板,可以說是能量極大,能夠請進當時的國家主席總書記軍委主席來參觀題詞上課,能請得動李鵬委員長大駕光臨東方大學城來給一個充分肯定,甚至還能請得動兩屆中央紀委書記來大學城 參觀給以充分肯定,給一個欽賜鐵券打包票,絕無腐敗之說,這就很不簡單。事實上,金老板几年功夫就積累了33億人民幣的身价,莫非和上述官員一點沒有關系?

現在正在貫徹《中國共產党紀律處分條例》,單就江澤民等失職包庇就已經触犯了党紀,其中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 “在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或者不負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党、國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財產造成較大損失的,對負有直接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党內職務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負有直接責任者,給予留党察看或者開除党籍處分;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者,給予嚴重警告、撤銷党內職務或者留党察看處分;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党內職務處分:

(一)在決定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設計、施工、投產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誤的;

(二)在文教衛生、郵電通信、環境保護、社會福利等社會管理和服務方面發生嚴重事故的;

(三)在災害、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貽誤時机,使本可以避免或者減少的損失未能避免或者減少的;

(四)對突發事件、重大事故和其他重要情況瞞報、謊報、緩報、漏報的;

(五)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巨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對有關責任者,依照前款規定加重處分。”

我倒要看看胡溫二人如何處置這些人,沒有這些人的包庇縱容,打包票,給以充分肯定,金老板敢于這樣為所欲為?

是真貫徹《中國共產党紀律處分條例》,還是作作秀,騙騙國人便了事,今后東方大學城一案如何處置便可知曉了,大家拭目以待吧!

(轉載《議報》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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