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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跨国、网路 台湾前年“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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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湾法务部出版的九十二年“犯罪白皮书”,日前出炉,白皮书指出,民国八十三年至九十二年的十年来,犯罪人数和犯罪人口比率出现“双降”现象,法务部分析表示,一般台湾国人对治安不好的疑虑,多来自犯罪被害的恐惧。

依罪名分析,日常生活接触的情境而发生的犯罪行为,如酒驾肇事引起的公共危险、毒品、伤害、窃盗等罪,仍是主要犯罪类型。白皮书也点出,强盗、掳人勒赎等暴力犯罪,近年有“加重”趋势。

犯罪白皮书指出,九十二年发生的犯罪现象,除传统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外,最常见的是刮刮乐诈骗集团、重型车辆窃车勒索、窃鸽勒赎、伪卡、跨国卖春、贩卖人口集团、网路购物、网路诈骗等犯罪,“集团、跨国、网路”犯罪是九十二年犯罪的重要特征。

分析近十年来的犯罪人数,从八十三年后逐渐上升,最高点出现在八十六年,随后整体人数逐年下降,在八十八年到最低点,八十九年起再逐渐微幅上扬至九十二年为止,但九十二年共十三万一千多人被定罪,仍较八十三年略微减少。

至于犯罪人口率,则由八十三年的万分之六十八点六八人,降为万分之五十八点三六人。显示十年来,无论犯罪人口及犯罪人口率都呈现下降情形。

此外,因政府大力扫荡,使违反智慧财产权案件大幅增加,至于赌博性电玩,则因政府近几年强力扫荡而日渐式微,致此类赌博案件明显减少。

白皮书指出,因商业发展快速,九十二年利用科技的发展而翻新犯罪手法层出不穷,网路犯罪、骇客攻击、信用卡诈骗、手机简讯诈财等犯罪行为均有增加趋势且维持较高的比例。

法务部表示,缓起诉处分新制的实施,让触犯轻罪者如窃盗、伪造文书罪等被告有自新机会,并弥补社会或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已显现社会公益力量发挥出成效;统计指出,缓起诉处分新制从九十一年2月开始实施至九十二年底不到两年时间,犯轻罪的被告已支付两亿一千八百六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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